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09:52 浏览次数: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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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宁市多发频发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街道研究,决定从218日起由领导带队,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确保青龙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主要内容

218日起至5月底,为期100天。由街道分管领导带队在街道辖区范围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隐患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督导检查、政府集中督查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三个集中”专项整治。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行动。督促指导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重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建立隐患清单(如实记录隐患名称、隐患内容、引用规范标准、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结果、销号时间、验收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隐患清单,通报排查治理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街道报备,同时建立重大隐患台账,逐个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确保生产安全。

(二)青龙街道行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行动。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确保消除隐患。检查要突出全国两会等重点节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教育、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农业农村、供水、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针对安宁市年初多发频发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将本辖区、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清单及时报街道安委办,由街道安委办牵头汇总报市安委办。当月未排查出重大隐患的部门,需于次月1日前向街道安委办报送情况说明。

二、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牢压实,成立2023年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长:杨志国 街道党工委书记

街道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柯梦楠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街道纪工委书记

孙存峰 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

尹正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靳二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陆炜中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远 青龙派出所所长

员:街道各中心(站所)、办公室、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昆明市贯彻落实一系列制度措施及安宁市50项具体举措,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以下18个领域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应急管理总额和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重点督查“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重点检查企业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动火等特殊作业规范化管理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和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非煤矿山领域。由应急管理总额和服务中心、青龙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重点督查关闭退出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预警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矿产资源私挖盗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重点打击非法盗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冶金工贸领域。由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重点督查冶金、粉尘涉爆、涉有限空间作业、污水处理系统等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和冬季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检维修、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集中排查整治“钢8条”“铝7条”“粉6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四)消防领域。由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重点督查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校园、校外培训机构、“九小场所”养老福利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油气长输管道和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日常管控、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安全间距不足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建筑施工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桥隧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施工、大型临时工程、电力工程(含发电和供电)、人防工程、园区重点工程、保交楼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集中整治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有限空间和深基坑等作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自建房领域。由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同时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引导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自觉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房屋安全隐患自辨能力,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房”

(八)城镇燃气领域。由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青龙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督查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超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全覆盖开展燃气入户检查,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燃气违规行为一律进行顶格处罚。

(九)渣土消纳领域。由综合执法队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无合法审批手续,消纳场超容、超高,超方量接纳、超范围回填、无序填土,导排水系统失效,安全监控监测未安装运行等隐患问题。

(十)森林防火领域。由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整治防火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两会、清明等重点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和野外火源管理等情况。

(十一)文化和旅游领域。由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重点督查全市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公园、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排查整治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漂流、水上项目、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人群聚集滞留管控不到位,消防管理不到位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二)医疗卫生领域。由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中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燃气等领域和供氧站、用氧部位、设施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重点部(点)位安全事故隐患。

(十三)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领域。由青龙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重点督查学校、车站、商超、旅游景区、商超、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小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和游乐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四)民爆物品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存储)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以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检查冬季防火、防静电、防冰雪灾害、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运输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由青龙派出所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爆物品的行为。

(十五)水利设施领域。由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水厂安全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水库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六)电力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督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和电力通道、输变电设备、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情况,集中排查整治企业、居民超负荷用电、私自更换保险丝等用电不规范行为。

(十七)农业农村领域。由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整治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沼气工程、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设施隐患。

(十八)道路交通领域。由综合执法队、青龙交警中队、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重点督查公路、桥梁、公交车、网约车、大客车、货车、农用车和变型拖拉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在役危桥隧、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三超一疲劳”“百吨王”、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查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时限和要求,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严格要求,确保整治实效。街道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逐家、逐点、逐项进行检查,聘请专家随组检查,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实现闭环;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挂牌督办,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依法处罚;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报请市级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统筹推进,强化指导服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解读,通过采取“线上+线下”指导、行业专家指导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帮扶。要依法行政,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严格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调度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各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街道安委办将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通报批评,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五)严格信息报送和调度统计。街道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周报告、月调度”,每周一11:00前向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报送“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表(附件1.)、上周工作动态(以文字表述上周本单位在安全监管方面开展的工作);每月1日前将上月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附件2)、2023年度拟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附件3)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送至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1.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 重大安全风险防控4个清单(模板)

3. 2023年度拟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