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街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3-10-10 15:06 浏览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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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 政,高效服务、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工作期间着制服(无制服着正装),做到仪表整洁,端庄大方,举止文明。

  三、服从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严格执行工作无缺位制度。

  四、工作期间禁止吸烟、吃东西、聊天、玩游戏、看娱乐性书刊等。

  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群众办理各项服务态度热情、用语规范、工作细致。严禁冷落、推诿、刁难当事人。

  六、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接受当事人的 礼品、礼金和吃请,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当事人 索要礼品、礼金和让当事人为自己或亲朋好友办事。

  七、严禁利用工作职权私自向当事人设立办事条件,牟取不当利益。

  八、虚心接受当事人的批评或建议。对当事人投诉和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不得打击和报复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