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街道2023年度抗旱、防汛蓄水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上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有效抓好青龙街道2023年防汛蓄水及水务安全工作,预防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结合青龙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防汛及水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坚持“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原则,以“预防为主,防蓄结合”的工作方针抓好防汛工作。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各水库坝塘、砂厂矿山、尾矿库、学校、沟渠、河道、抽水站、水电站需落实专人进行负责。水库坝塘严格按计划蓄水,重点工程做到“一库一策”,集镇居民区及各村(居)委会,村小组确保汛期不垮一库一坝等汛期安全事故发生。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青龙街道防汛蓄水减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青龙街道防汛蓄水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耿 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秦 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总 指 挥:柯梦楠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尤 林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存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尹正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陆炜中 办事处副主任
靳二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邱文洲 青龙派出所所长
陈阳梅 安宁市财政局青龙财政所所长
戴水根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善永明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升成 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王忠萍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晓明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矣槐斌 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主任
赵建伟 青龙卫生院书记
赵利民 白塔村委会书记、主任
杨慧琼 青龙村委会书记、主任
李海涛 赵家庄村委会书记、主任
李彩荣 双湄村委会书记、主任
张宝兰 青龙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善永明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工作内容
1.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市、街道两级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 编制应急抢险预案、设置防汛队伍、储备防汛物资,落实各类水利工程防汛期责任人、值班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台帐。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组长职责:负责街道辖区内防汛及水务安全总体工作,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合理化建设,紧急情况时,下达《青龙街道办事处防汛预案》的启动命令,并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防汛工作。
常务副组长(分管副主任)职责:全面了解和掌握街道辖区范围内洪水灾害的特点和分布,具体落实各项涉水灾害的预防工作,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开展,紧急情况时协助或代行组长职责,重点做好水库坝塘、河道、沟渠等水利工程设施的洪水灾害防御及水务安全工作。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职责:监督街道防汛蓄水减灾工作的实施。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职责:紧急情况时,按组长的指令,组织和调动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
副组长(青龙派出所副所长)职责:负责维护灾害事故现场秩序,参与灾害事故的现场救助、疏散、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副组长(联系领导)职责:负责联系村(居)委会辖区内村(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的各项防汛蓄水减灾工作。
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责:主要负责对街道防汛蓄水减灾工作进行督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启动街道问责机制。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责:了解和掌握街道辖区内洪水灾害的特点和分布。负责防洪日常工作,紧急情况时接受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并执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受灾群众的安置,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安置、转移或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职责:负责各企业生产区,矿山砂厂区的防汛安全工作。
青龙学校职责:负责学校区的防汛工作。
安宁宏腾供水有限公司职责:负责打金甸水库的防汛工作,制定汛期防汛预案,落实责任人和防汛物资。
白塔村委会职责:负责白塔村委会区域内的一切水利工程、河道、矿山、砂厂、水电站、民房的防汛安全工作。
青龙村委会职责:负责青龙村委会区域内的一切水利工程、河道、民房的防汛安全工作。
赵家庄村委会职责:负责赵家庄村委会区域内的一切水利工程、河道、水电站、民房的防汛安全工作。
双湄村委会职责:负责双湄村委会区域内的一切水利工程、河道、矿山、砂厂、民房的防汛安全工作。
青龙社区职责: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居民小组、河道及其它水工程的防汛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防汛及水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方案,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并与各水库、坝塘、重点沟渠、抽水站、水电站、矿山砂厂等防汛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落实防汛物资,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水库坝塘做到一库一策;街道办事处各下村联系组要督促村(居)委会开展好防汛安全工作;安宁宏腾供水有限公司管理的打金甸水库,要严格按照水库防汛安全要求,明确责任人、制定防汛方案及值班制度。
附件:青龙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附件:
青龙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安危,事关大局,为了全面做好青龙街道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社会安定和经济稳步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特制定本预案。
1. 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目标
1.1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
1.2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是要做好粮区防汛、交通防汛、其他行业的防汛工作。
2. 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2.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2.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青龙街道应急队伍值班室(68684119)报告。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负责人要严守岗位,保证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畅通无阻,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4加强沿河村庄、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对小河口村、河上庄村、打金甸村、茶花箐村、罗鸣村、马鹿塘村、棕树园村等沿河和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加强监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洪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青龙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对青龙街道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指挥长,分管水利工作街道副主任任专职副指挥长,各村(居)委会联系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街道六办六中心、青龙卫生院、青龙派出所、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各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抢险救援队、医疗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街道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3.2其他防汛抢险指挥机构
各村(居)委会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抢险工作。防汛方案、防汛领导小组、防汛抢险队伍及各水库、坝塘重点沟渠、抽水站、水电站、矿山、尾矿库、沙厂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于5月10日前报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4.防御及抢险措施
4.1预防预警准备
4.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4.1.3值班制度。每年汛期(5至10月),各村(居)委会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任(副主任)带班制度,主任(副主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确保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4.1.4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对存病险的水库、堤坝、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并做到一库一策。
4.1.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种类,在防汛水库区域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
4.1.6防汛工程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方案、查物资、查通讯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2.1河道洪水
4.2.1.1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4.2.1.2当河道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村(居)委会应及时报街道防汛办,以便及时做好调查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2.2山洪灾害
4.2.2.1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各村(居)委会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上报,并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2.2.2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队伍紧急抢救。
4.2.3 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4.2.3.1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出现前期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4.2.3.2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方案,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并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立即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要尽可能减少损失。
4.2.3.3发生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时,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启动防汛预案,并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机械,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报请市防指领导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2.4信息报送和处理
4.2.4.1汛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做到按时、及时上报。
4.2.4.2防汛抢险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对于发生的灾、险情要做到一事一报,并坚持落实好旬报、月报制度。发生灾、险情,经基本核实后,在30分钟内,用电话将灾、险情初步认定、判断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防汛办,待核准后再用详细文字材料上报。
4.2.5指挥和调度
出现洪水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根据现场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5. 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确保信息畅通。
5.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专门人员,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2.1.1对重点江河、水库和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方案,做到一库一策,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请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2.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械、物资,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3应急队伍保障
5.3.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5.3.2每年主汛期(7至9月),各村(居)委会应分别组建不少于20人的季节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预防和应急抢险工作。遇街道重大险情时,服从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统一调动指挥。
5.4 物资保障
5.4.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
5.4.2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较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较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
5.4.3各村(居)委会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定额,根据各在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自定。
5.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帮助进行紧急救治防疫工作。
5.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7安全保障
5.7.1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人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现场受到污染时,抢险人员应按要求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7.2事发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按照街道办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7.3对转移的群众,由街道办会同各(居)委会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8 社会动员保障
5.8.1防汛抢险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抢险的责任。
5.8.2必要时可通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9 应急结束
5.9.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可视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5.9.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5.9.3紧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配合灾区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应急处置的事件,要做好专项的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6.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街道社会事务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物资,组织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青龙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工作评价
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各(村)居委会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防汛工作。
7.奖惩机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青龙街道办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其责任。
8.附则
8.1制定
本预案由街道办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8.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青龙街道办事处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