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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规则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0:23
编辑: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各县()区、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等法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情况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组织对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上述文件印发给你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请遵照执行。此次文件包含了城市管理部门部分行政执法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请与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樊华、李昕 63176701

       附件:

附件1: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附件2: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强制裁量基准

附件3: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许可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