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和货运源头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街道各社区(村):
今年以来,安宁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特别是涉及货车、电动车、摩托车事故较为突出。按照市政府“11.28”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控专题会议要求以及《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车辆和货运源头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安交安办笺〔2023〕87号),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电动车、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源头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加强连然街道重点车辆和货运源头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排查,摸清底数
12月20日前,各社区(村)要迅速组织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不漏一户、不漏一辆)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电动车、摩托车、货车和“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货运源头企业的基本情况,填写附件(《连然街道电动自行车信息排查明细表》、《连然街道摩托车信息排查明细表》、《连然街道货车信息排查明细表》、《“四类企业”、“四类场站”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统计表》),于12月21日12:00前上报街道406办公室。
二、强化劝导,消除隐患
各社区(村)要充分利用劝导站上岗日开展“五口”管控,对过往车辆饮酒后骑行、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和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和安全提示,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实行“逢车必查”,扎实开展交通安全纠违、劝导、宣传,消除动态安全隐患。
三、广泛宣传,提高素质
各社区(村)要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大喇叭、宣传栏、工作微信群等方式广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开展安全出行警示提示,切实增强辖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农村群众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自身保护能力。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