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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问答
税问我答丨2023年云南省12366热点问题汇总(第三十一期)
发布时间:2023-12-06 09:54
编辑:安宁市人民政府    来源:云南税务

  问1.什么是出口免抵退税?

  答:“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3)“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出口原因导致应抵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问2.什么是出口免退税?

  答:“免、退”计算法适用于外贸企业;

  (1)“免”税是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征本企业销售环节增值税;

  (2)“退”税是指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税。

  问3.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外贸型出口企业,请问应该如何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答:您单位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需要提示的是,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时,“退税开户银行账号”栏次应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问4.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怎么填写?

  答: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表说明。

  问5.我公司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出口退税时,系统提示“发票无电子信息”,应该如何解决?

  答:建议先行排查以下问题:

  一是检查申报时录入的增值税发票号码是否正确。

  二是检查增值税发票的用途是否已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如以上情况均已排除,发票仍长时间没有信息,建议您单位通过电子税局相关功能模块,申请查询相关发票信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出口退税管理”,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信息查询申请”- “在线申报”。

  (2)点击“新建”,系统弹出“出口信息查询采集”。在“单证信息”栏,输入缺失的发票相关信息,点击保存。

  (3)点击“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后点击“正式申报”,即可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

  申报成功后可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税务机关收到您单位信息查询申请后,即会协助您单位查询补发相关发票信息,待信息补发成功后,即可解决上述问题。

  问6.我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出口企业,请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报出口退税?

  答:税务部门提供了三种免费出口退税申报渠道,供纳税人选用,三种申报渠道分别是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其中任一申报渠道,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

  问7.我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年8月份向尼日利亚出口了一批五金工具,当时受疫情影响没能及时申报出口退税,请问现在还能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吗?

  答:可以。您单位2022年8月份出口的货物,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收汇资料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按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