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执法主体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主体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1 16:21
编辑:安宁市公安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2131N

(四)法定代表人:吴春华;

(五)单位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

(六)邮政编码:650300

(七)举报投诉电话:0871-68782798

二、监督方式

(一)咨询或投诉:安宁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电话号码:(087168782122,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

(二)纪检监察投诉:中共安宁市纪委驻市公安局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168718865,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

(三)信函投诉:安宁市公安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邮政编码: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