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2131N;
(四)法定代表人:吴春华;
(五)单位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号;
(六)邮政编码:650300;
(七)举报投诉电话:0871-68782798。
二、监督方式
(一)咨询或投诉:安宁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电话号码:(0871)68782122,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号;
(二)纪检监察投诉:中共安宁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1)68718865,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号;
(三)信函投诉:安宁市公安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号,邮政编码: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