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汇总分析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数据,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两项,一是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二是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62件,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为做好每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我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昆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时在昆明教育人才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宁教育体育公众号发布,多渠道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流程、体检和其他注意事项等。与此同时,通过在“市教体局教育服务大厅”开通对外咨询窗口,耐心为申请人解答政策疑问,确保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告知申请人认定结果,为申请人提供更多便捷优质的舒心服务。2023年,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共认定教师资格证1060人,其中上半年1016人,下半年42人。安宁市辖区内有8所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认定人数达785人,占总认定人数的7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市双减工作的要求,自2021年起暂时停止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学科类、非学科类),故2023年没有教育培训机构的许可件,仅有同意审批成立2所民办幼儿园。从所受理的行政许可内容看,许可事项仍然集中在教师资格认定。
安宁市教体局共有9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023年有2名公务员已完成培训并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证的考试,目前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
2023年,安宁市教育体育局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及群众举报投诉的行政执法案件,无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进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行政处罚法》民法典、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5次。
二、主要做法
1.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我局制定的《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明确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任务并根据业务科室职责进行了责任分解,确保“三项制度”工作有序推进。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和行政执法结果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化管理。在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的录入,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日常监督。二是组织我单位2名公务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轮训学习、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
3.强化行政检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已组织开展各项行政检查工作26余次,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创文、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全覆盖、全方位检查。
三、存在问题
1.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过程中存在:部分认定人员现场认定时材料准备不充分、不够完善,影响认定办结的效率。
2.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当前,行政执法建设已日趋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明显不足,不能够满足行政执法的专业需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我局制定的《安宁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管理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工作。
2.进一步细化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事项,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核、现场审核、发证、领证工作流程,做好我局教师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3.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行政执法机制是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前提和根本保障,结合教育行政执法实际,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
4.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除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级行政执法新办证培训和轮训外,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岗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