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宁市委、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主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做好我市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3年主要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督促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将法治政府工作列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聘请了云南建纬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长期法律顾问,今年提供法律咨询24次,提供法律知识培训2次,进行课题研究1次,出具各类法律意见21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认真组织参加了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安宁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无不合格卷宗。
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今年利用个人自学、法治集中讲座等形式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了自然资源人员法治素养,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单位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网上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加强对执法人员身份及证件管理,及时将调出、退休职工执法证件进行回收。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媒体、法律咨询、岗位培训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机关,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同时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的有利时机,重点突出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涉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内容,尤其是围绕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城乡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矛盾纠纷、违法违规用地等现象汇编成各类宣传资料,深入到禄脿、八街、县街、金方等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7次,培训村干部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约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耕地保护布标3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向群众宣传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及时传达中央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信息。
三、加强组织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依照安宁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工作及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到人,取得实效。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件每年度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并参加安宁市司法局及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案件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作出的行政执法案件无被上级行政机关撤销或司法机关判决违法的情况。组织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法律顾问律师参与配合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共出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8件,确保我局做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四、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动态巡查。认真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动态管理巡查制度,组织对9个街道办事处进行213次动态巡查;其中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巡查68次,对矿山及重点矿区巡查116次。二是做好2023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对判定为违法建设的图斑及时组织立案查处。三是加大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整治力度。制定了《安宁市打击整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安宁市举报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自2022年9月3日开展至2023年5月31日,我市辖区范围内共发现无证开采行为共17件,行政处罚的8起,罚款0.34万元;其中涉案金额重大,造成的危害特别恶劣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处理的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9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生产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实现非法采矿违法犯罪案件大幅下降、盗采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五、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不动产登记从夯实提升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便利度”方面抓手,开展登记服务工作。截止9月30日累计办理不动产权证20229件,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13115件,办理查询、查解封60132件;累计实现12个项目用地交地即交证,其中4宗为工业标准地,14个项目交房即交证。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按照2023年度昆明市“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的新要求,将“保交楼”高频信访项目与“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衔接,积极推进新增问题项目化解。全年化解问题项目21个,2645户。三是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年内完成成果更新汇交2501宗,其中变更登记1155宗,更正登记92宗,注销登记1254宗;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全库汇交工作,整合转换汇交成果宗地数2230宗,其中自然幢9141,户数197174,权利数量195658,权利人数275842。
六、以生态修复为底色,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山企业签订了生态修复责任状,量化生态修复目标1500亩,截至10月底已完成生态修复1900亩,争取年度生态修复任务完成2000亩并通过本级验收;扎实开展易门箐铁矿生态修复,制定了《安宁市易门箐铁矿生态修复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于2023年4月26日印发实施。《安宁市易门箐铁矿矿山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通过了专家评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同意实施,取得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对安宁易门箐铁矿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批复》(安政复〔2023〕76号)。二是积极开展绿色矿山申报工作。安宁市大庙地磷矿成功申报省级绿色矿山并已完成公示,白泥山磷矿正在开展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和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累计开展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139次,对1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落实了32名监测人员,筹措60万元经费用于补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2名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每人每年2000元)全部发放到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改工作,八街街道下河东村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目前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七、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
按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安宁市司法局和安宁市政府办提交相关创建台账资料。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及时对数据库进行管理维护。对全局在职在编的干部进行梳理,对符合换证条件的同志及时进行换证,对新考录的同志进行新证申办申请,并完成干部职工执法轮训工作。随着“放管服”的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目前各项监管机制建设按照相关时限要求稳步推进。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100%,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填报行政执法综合执法信息,开展“五张清单”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按时统计上报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和干部学法力度
干部职工重点学习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访工作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充分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公布清单。
(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加大执法经费投入,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调查取证设备。二是及时将行政执法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齐法制审核人员并引入法律顾问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