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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
安宁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监督、救济渠道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2 09:14
编辑: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一、行政执法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699004

举报投诉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8楼1823室

二、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或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局、昆明市能源局、昆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