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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方式和救助渠道
发布时间:2024-01-16 14:52
编辑: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一、救济途径

1)当事人对本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利和申辩权。

2)在本局作出具体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决定起60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诉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0871-6869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