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方式:
(一)咨询或投诉: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871)68685831,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25楼2511室。
(二)信函投诉: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25楼2511室,邮政编码:650300。
二、救济渠道: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