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四大员”,以行政执法监督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安宁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用心做好“四大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当好执法部门“服务员”。以强化实战实训、深入开展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活动为抓手,科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全面促进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升。2023年圆满完成了全市执法部门、街道人员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线上培训、安宁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做到法治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覆盖,保证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显著提升。
强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一是开展9个街道执法主体清理,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指导街道依法行政。二是对各执法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以开展网络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倒查,并将报备、抽查、倒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2023年共收集月报备12期,并同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三是利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应用,实时跟进,动态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按时完成执法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四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3年对随机抽取的26家行政执法部门的20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合格率达94.58%。督促被评查单位积极整改,做好案卷评查“回头看”。五是统筹做好安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托多平台宣传、调查走访、梳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拓宽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共计排查线索94条,强化跟踪督办,对已核实的线索全部整改,重点领域执法质量明显提高。
规范和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当好营商环境“护航员”。结合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把“五张清单”、“减免责清单”一并纳入有关行政裁量权基准统筹制定。全市制定不予处罚事项486项、从轻处罚事项692项、减轻处罚事项331项、从重处罚事项555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39项,每季度统计案件适用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2023年度共计适用“五张清单”案件3909件。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当好行政争议“裁判员”。
2023年安宁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3件,其中确认违法3件、撤销1件,行政机关被纠错改变原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案件7件。共发出复议意见书3份、建议书2份,5份意见书(其中2件建议书)已按期回复。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