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管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5 10:00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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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激发消费活力”诚信教育宣传活动。

  一是营造氛围。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在小街集贸市场、中心集贸市场以及各大超市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播放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广泛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息以及群众消费维权知识,积极营造“激发消费活力”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分发宣传手册及主题宣传环保袋、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倡广大群众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场执法人员回应消费者咨询30余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同时对市场内经营户进行宣传,要求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动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开展酒类流通领域检查。为进一步规范街道辖区内酒类流通领域经营秩序,保障酒类消费安全,太平市场监管所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1车次,检查辖区内酒类经营单位8户次,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证照情况、进货查验情况、商标授权情况等,要求酒类经营者认真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白酒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