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就安宁市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调整通告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安宁市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调整通告》(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需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4月24日14时(星期三)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30人。
1、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货运工作有关的
人员8人至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
作者或者专家7人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安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填写《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附后)。
填写好《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信函寄至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邮政编码:650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发至:0871-68718822。
网上报名:将填写好的《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Anningjiaojing@163.com。《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附后)。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星期天)。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安宁市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调整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阚祥礼 0871—68782464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