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然街道办事处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安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4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垃分办(〔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青山绿水美丽新安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2024年4月-5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24年实现街道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6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连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23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24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2024年)
根据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 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 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 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 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2024年)
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落实各村(居)委会属地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人的日常监管,规范收集责任人与被服务单位服务合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通过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计量等功能。对辖区内居民分类排放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根据数量、种类,规定具体收集时间、实现分类收集,垃圾进入中转站后,进行二次分拣,以便更有利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其中: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负责组织由已喷涂“可回收物”标识的环卫收集车进行收集转运。
有害垃圾,由各村委会(社区)根据有害垃圾数量、种类,规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实现定时定点分类收集,并根据有害垃圾收集点分布现状,调整优化垃圾收集路线,配置标识清晰的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车,分类收集。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24年)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体系,提高有害垃圾运输能力,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垃圾运输系统,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专车专用,明确车辆涂装要求,统一车辆标识,逐步改善运输体系,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进行严格管控,严格执法检查,避免混合运输,在进行垃圾转运过程中,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做到密闭运输,严禁在运输过程中泼洒遗漏,严禁沿途丢弃。
(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体系(2024年)
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