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09 10:40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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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金方街道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森防指〔2023〕16号)相关要求,认真总结、复盘“4·13”和“5·06”火灾,全面推行林长制,查找问题,强风险,补足短板,强基础,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主动战和攻坚战,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持续优化机制体制,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各方面,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坚持补齐短板,把基础设施作为有力支撑,系统谋划、扬长补短、整体推进。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心向深化源头管控、全力防范风险纵深拓展,治理方式向群防群治、依法严格管理纵深拓展,基础建设向科学统筹规划、不断提质增效纵深拓展,火灾扑救推广以水灭火、强化空地一体纵深拓展,安全建设注重抓在平时、关键严在纵深拓展。努力实现连续五年不发生森林火灾的目标任务,打赢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战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形势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023年面临极端气象条件,经历历史上1959年有气象记录以来降雨量第二少年份、气温第一高年份。今年截至11月24日安宁国家站年内累积降水量762.9mm,与去年同期(803.9mm)相比偏少5.1%。我街道降雨量不足600毫米。2024年中等强度厄尔尼诺现象已形成,气温偏高、降雨偏少已成定局,气象条件比去年更极端,主观上去年的工作开展抓落实上仍有不足。为此要认清形势,加强极端的环境形势风险的认识和研判,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底线思维。

(二)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

1. 全面推行林长制,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责任、集体林权所有者责任和个人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2. 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党政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责任机制。具体为“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和五种关键人”制度。“三线责任制”即行政一条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一条线、林业部门一条线;“四个责任人”即党政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主要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区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五种关键人”即街道主要领导、村(居)委会书记主任、村(居)民小组书记(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

各村(居)委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分片包保、一级包一级、网格化、层层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完成《户主责任书》签订。确保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管护责任、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村组和群众,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

(三)优化防火宣传和法治教育。

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始终把宣传教育贯穿全过程。各村(居)委会要按照街道编制的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入户、“五个一”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典型案例,优化宣传教育,创新方式,提升林区市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1. 开展视觉宣传。一是对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公路沿线、高速公路路口、村组采用悬挂森林防火宣传布标和刷新固定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每个村组必须有1-2条固定标语。二是利用现有的LED屏、电子屏定时宣传森林防火。三是各村要充分营造护林防火氛围,利用五彩旗在交通要道、进村路口、林区主要道路宣传,不少于300面。

2. 开展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及时转发市林草局制作的以典型案例及森林防火情景剧为内容的短视频,依托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街道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法制教育,宣传森林火灾法律后果的严重危害性,突出宣传效果。

3. 开展音频宣传。一是各村(居)委会为每个防火卡点配备小喇叭循环播放宣传音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二是利用村组大喇叭和市委宣传部“安宁市应急广播村村通工程”定时播放森林防火宣传音频;三是利用防火巡逻车移动播放宣传音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四)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各村(居)委会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各村(居)委会巡山堵卡人员要严格执行扫码登记并收缴火源工作制度,各卡点要按标准设置火种收缴箱。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除林区内的住户和企业外,其余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林区,把火源堵在林外。

2. 党员干部带头严格遵守火源管控规定,高火险期(3月1日至5月31日)防火区域内,本街道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凡是林区室外吸烟的,一律由街道纪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取消评优评先,街道以外公职人员按程序报市防火指挥部处理。

3.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在森林防灭火期严格执行5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林区农户要100%签订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书,进入林区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经营和生产用火要实行100%许可制度,限制行为能力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违规野外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把四关(林区生产经营及其用火审批关、火种入山关、森林高火险期和高火险区禁火关、违规用火查处关)。

4. 加大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林区违规农事、违规生产性、违规非生产性用火和违规祭祀用火行为。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绝不姑息,实现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

(五)加强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消除工作。

1. 持续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林区生产经营、林区施工单位的10kv线路;农户经营户养殖户、农家乐私搭乱接线路、散居户生活用电等五种电力线路,开展“四查”:管理责任落实、规范标准执行、线路通道隐患、设备本体缺陷,实行挂账销号,由安宁供电局、村(居)委会和金方街道森林消防专业队共同配合,第一时间消除隐患,杜绝因电力线路引发的森林火灾。对拒不整改消除的报市指挥部发《停电通知》给线路产权单位和安宁供电局,由安宁供电局负责停电,整改完毕由市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恢复通电,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2. 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结合各自林区实际情况对散居户、放牧人员、野外施工作业点、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高危部位林下可燃物、特殊人群、野外用火、进出山可疑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清除。    

3. 疏堵结合,开展林下或者林缘地带可燃物的清除工作。各村(居)委会有计划组织地对林缘地带、林下可燃物、交通要道旁杂草、农作物秸秆等隐患进行有效清除,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报计划,街道审批,市指挥部备案同意,地方专业扑火队配合,2024年1月30日前全部完成。高火险期(3月1日--5月31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1.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安宁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组织队伍参加开展野外驻训和应急演练,对指挥员和扑火队进行培训,提升应急协调处置能力,同时街道和村(居)委会要修改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重点参与后勤保障、向导、物资供给、火场看守等工作。

2. 强化护林队伍管理,确保履职尽责。一是临时巡山堵卡队伍管理,进入防火期后开始上岗履职。在市级按照林区面积标准拨付管护费的基础上,街道给予适当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引入第三方,实行劳务派遣,必须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保险,切实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护林网格员的管理。督促护林网格员严格执行智能化网格管理,实现巡护总里程数、界内巡护里程数、界外巡护里程数和上线率定位管理考核。提高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和履职能力。

3. 强化后勤保障队伍建设。街道成立三支相对固定的后勤保障队伍。第一支是各村委会防火预备队。工作职责:第一时间到达火情发生地,力争在扑火队伍到达前力所能及的控制火势火情,人员组成以村委会分管林业领导、林业员、天保员、属地小组干部为主,每个村小组防火预备队人数为5人。第二支是市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后勤物资供给保障队,工作职责: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第一时间保障本街道扑火物资供给。人员组成以各街道机关干部队伍为主,人数按照本街道专业扑火队人数1:2组建,共计60人。第三支是火场清理看守队。工作职责:根据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令对火场进行清理和看守工作。人员由男性村组干部、党员和青壮年群众组成,共计100人。

4. 全面参与到“防”的工作中来,队伍下沉到村组开展防火宣传、夜间巡查、隐患排查整治、靠前驻防四项防范工作。充分发挥队伍业务专长,专群结合、划定网格包保村(居)委会的防火任务。针对辖区内的:电力线路、常住户、特殊人群、林区生产经营单位、野外施工作业点、散居户、放牧人员、散坟点、入山人员9个要素摸清家底,掌握情况,逐一开展隐患排查,彻底消除隐患,把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做细做实,打通最后100米。

(七)加强联防工作,确保交界结合部林区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界结合部的巡护力度,积极参与联防活动,通过联防的形式,互通信息,联防联控,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增进友谊,形成共识。不断增强联防区域内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共同维护交界地区的森林资源和社会稳定。  

(八)加强经费物资保障。

各村(居)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管护经费用于购买森林防火物资、森林防火宣传、伙食费支出、巡山堵卡人员生活补助等用途,严禁用于与森林防火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九)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各村(居)委会对建成的14个防火水窖、68个储水点、23个智慧监控、26个防火卡点看守设施、宣传标牌等,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

(十)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

老年人、中小学生、外来人员、放牧人员等是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监管的人群。各村要建立特殊人群和放羊人员监管台账,由村(居)委会与相关家庭及监护人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监管责任书,告知防火要求,落实防火责任。辖区各类学校要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及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宣传,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最大限度遏制敏感人群进入林区、荒地放火的风险。各村(居)委会要摸清辖区内放牧人员情况,并造册登记,逐户签订防火责任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安全教育,在放牧人员入山时进行跟踪管理,实行入山放牧报备制,严禁放牧人员携带火种入山。

(十一)强化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火队员一线备勤。所有卡点落实到位,安排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涉林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夜间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每个村组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四、优化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治理,压紧压实各村(居)委会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管理责任和森林草原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行“1235”工作机制,即:“一项承诺”、“两书一函”、“三项清单”、“五个管理”的工作机制。即:《责任和任务承诺》、《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五个管理:特殊人群、林区生产经营单位、林区野外施工作业单位、跨林区输电线路及其设备、入山人员》,具体按照《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制定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1235”工作机制的通知》落实。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森林防火期内,镇组成督导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导,及时通报出现的问题。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不留死角,查找发现具体火灾隐患和细节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