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为依法有力有序高效安全处置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有效保护金方街道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坚持生命至上,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行动执行能力,努力实现快速高效安全科学处置森林火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金方街道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部
政 委:李 新 街道党工委书记
总 指 挥:杨燕妮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王利江 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李朝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白伟平 街道人武部部长
叶国林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吕 欣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陆大飞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凡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欧阳龙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谢名章 街道司法所所长
金成龙 郎家庄派出所所长
丁永波 罗白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尹 巍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成员由街道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城管执法队、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昆钢交警四中队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 初发火情指挥组
组 长:李 新
副组长:陆大飞、杨志忠
成 员:发生火情的村(居)委会人员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当辖区发生森林火警火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相关情况,重点研判起火原因。负责与现场上级指挥部一同做好现场林火的扑救协调组织工作,街道指挥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请示汇报和协调工作。
2. 向导组
组 长:李朝生
副组长:孙伟杰
成 员:拆迁办及发生火情村(居)委会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从当地熟悉环境的村组干部、护林员和群众中选出向导分布设置在通往火灾现场主要路口至火灾现场的道路沿线,为参与行动的各支扑火队伍指引、带路进入火场,确保扑火力量行动顺畅、及时到达指定位置。
3. 交通治安管制组
组 长:王利江
副组长:金成龙、丁永波、尹 巍
成 员:罗白派出所、郎家庄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工作职责:按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及安置;负责火场道路安全保障,保障火灾扑救指挥车、运兵车和后勤保障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
4. 物资运输组
组 长:白伟平
副组长:刘凤恩
成 员: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全体男性职工及综合执法队、涉及火场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及干部群众、各村(居)委会后勤保障队伍
工作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要求,①迅速将各村(居)委会后勤保障储备的水桶运送到火场指定位置;②负责把各种扑火物资、设备、水源及后勤补给物品等输送到火灾现场。
5. 机械保障组
组 长:李朝生
副组长:矣庆琛
成 员:经济发展办
工作职责:根据火场指挥部要求,为防止火势蔓延,需动用机械开辟防火隔离带时,及时组织机械到达指挥部指定位置,开展相关工作。
6. 医疗救护组
组 长:高 凡
副组长:王瑞东
成 员:社会建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迅速与辖区内医院对接,及时组织救护车赶到现场,做好应急救治准备工作,对受伤人员及时做好医疗救护。
7.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燕妮
副组长:吕 欣
成 员:街道党政综合办
工作职责:①统筹调配后勤保障队伍,接到命令后组织队伍30分钟内迅速到办事处停车场集中待命。②负责所需扑火物资的采购,及将盒饭、饮用水等补给物资运送到前线指挥部。
8. 督察组
组 长:赵 华
副组长:申 蓉
成 员:纪工委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工作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因工作不力、不到位,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的,根据安宁市相关规定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9. 舆情处置组
组 长:叶国林
副组长:张海月
成 员:街道党政综合办(宣传口)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火情火灾期间的各类舆情处置工作。
10. 火场清理组
组 长:陆大飞
副组长:杨志忠
成 员:涉及火场村委会及各村后勤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在火灾扑灭后,火场指挥部宣布参加扑救人员撤离后,并把火灾清理守护移交金方街道时,街道指挥部安排人员进行火场清理值守,确保不发生复燃,各村、社区要根据指挥部安排人数及时组织人员赶到现场。
三、初发火快速响应流程
(一)应急响应
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以及毗邻县(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初发火、Ⅱ级以上两个等级应对工作。
当初发火达到安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介入,街道所有工作组立即并相应市级工作组。
(二)快速响应流程
当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第一时间上报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并通知金方中队到现场,街道指挥部赶赴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政委,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指挥扑救。各村委会按照方案开展工作,严禁金方中队以外人员直接参与扑火。
四、后期处置
(一)火场交接
1. 明火扑灭后对余火要认真清理,防止死灰复燃。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和各村(社区)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负责进行火场清理,并填写火场看守移交责任书,同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情况,经请示现场指挥部同意方可撤离,对擅自撤离火场的要严肃查处。
2. 明火和余火清理结束后,由火场涉及村(社区)的领导带队守护火场,涉及的村(社区)非专业义务扑火后勤保障分队未经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批准不准撤离火场,以防复燃。
(二)火案查处
1. 接到火案信息后,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口)和金方扑火队要立即前往案发地点进行调查了解,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公安局开展火案侦查工作。
2. 设立火案举报电话:68665119。
3. 火灾扑灭后,各社区(村)要把火灾扑救情况及发生原因、地点、植被、过火面积、火灾损失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五、纪律要求
(一)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进入森林防灭火期后,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二)各工作组组长接到指令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指挥部报到。迅速组织本工作组成员,按照指定位置,按时到岗就位,及时履行职责;
(三)如现场火灾扑救指挥权限升级上划,以上各组根据上级的要求,按职责并入新的指挥体系。
六、其他要求
(一)各村委会要根据街道级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本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班子成员及其干部职工职责分工,组建扑火物资保障队、火场清理看守队、向导队,明确一名带队领导;
(二)各组工作人员主要由各部门、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运送物资、水、火场看守等工作;
(三)为确保快速高效响应,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组织保障共建立10个工作组,发生火灾时,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进行合并;
(四)指挥部成员如因工作变动调整,由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