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督导员行车安全告知、提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切实发挥安全宣传督导员的职责,及时对乘客和驾驶员进行安全告知提示,促进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安全告知提示制度。
告知内容分为乘客告知和驾驶员告知两个部分。
一、乘客告知内容
1、公布客车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
3、系好安全带、头手不得伸出窗外;
4、如遇突发事件,服从驾驶员的指挥;
5、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6、安全带、灭火器、安全锤的正确使用方法;
7、其他旅客乘车须知。
二、驾驶员告知内容
1、及时掌握和季节(春、夏、秋、冬)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极端天气(冰、雪、雨、雾)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各种路况(落石、塌方、水毁、道路结冰、泥泞路面)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2、驾驶员行车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或娱乐时间过晚,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身体不适,不发车,及时联系停班休息或顶班,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3、发车前一天,不饮酒、不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有关药物;
4、行车前、行车过程中、收车后,及时对车辆关键部位(转向部件、制动部件、灯光等)进行检查;
5、发车前,及时提示车辆乘客系好安全带,告知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实施的位置、使用方法等,运行途中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检查,交如实填写《行车日志》,行车途中注意行车安全;
6、认真执行“84220”中途停车休息制度和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严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在高速公路上严禁违法停车上下旅客;
7、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规章制度的约束;
8、自觉按所从事的驾驶员工作。决不违背岗位作业操作规程,对因违背岗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9、安全第一,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个人负责,并自愿接受国家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罚;
10、不断学习,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与本人岗位有关的各项培训,并利用尽可能的业余时间学习与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