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范围及对象

发布时间:2024-09-09 11:49 浏览次数: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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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实施范围为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二)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严重困难家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农户身份认定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按《关于修订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2128号文件)办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