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龙街道2024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由领导班子带队开展2024年中秋、国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志国 街道党工委书记
耿 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柯梦楠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段家云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陈亭杉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戴水根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张自成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秦 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永玲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杰 青龙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道各办、中心(站所)、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队,由副组长张自成牵头,具体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斌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
三、检查方式
(一)青龙街道行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行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确保消除各类隐患。检查要突出中秋、国庆重点时段,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镇燃气、校园安全、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冶金工贸、食品、民爆物品、农业农村、供水、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针对安宁市上半年多发频发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生产经营单位自检自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岗位在工艺流程、基础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强现场管理,严查“三违”(违规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一是大力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各行业领域危化品安全风险摸排,完善安全风险基础数据。要督查企业落实防泄漏、防静电等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的发生,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加大对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含劳动密集型企业),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的安全大排查。二是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推行安全标准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台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三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加强对职工应急基础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二)非煤矿山领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青龙自然资源所牵头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矿山、露天开采、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管控措施,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保障作业安全的,要主动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透水、边坡坍塌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企业灾害实际,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三)冶金工贸领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持续推进“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易燃易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工贸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检查涉爆粉尘、喷涂危险作业场所,涉氨、工业自建燃气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以及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冶金煤气、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对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
(四)消防领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点督查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校园、“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废品收购站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五)油气长输管道和新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督查高后果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安全间距不足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存在重大隐患。
(六)建筑施工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桥隧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施工、大型临时工程、电力工程(含发电和供电)、园区重点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集中整治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有限空间和深基坑等作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自建房领域。由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同时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引导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自觉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房屋安全隐患自辨能力,整治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房”。
(八)城镇燃气领域。由城市建设服务中心、青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重点督查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超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全覆盖开展燃气入户检查,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燃气违规行为一律进行顶格处罚。
(九)校园安全领域。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安全,主要针对校舍安全、学生防溺水安全、校园食品、用电用气、消防设施、运动、交通、校车安全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制度的建立,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等。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危房的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校车安全,重点检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是否严格落实“五有”情况,驾驶人的资质条件等。对校车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黑校车。
(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对辖区内餐馆、酒店、副食品店、药店、学校食堂、小卖部、农家乐、集贸市场等进行安全大检查,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十一)文化和旅游领域。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负责,重点督查辖区所有旅游景区景点、城市公园、文化娱乐场所,集中排查整治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漂流、水上项目、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人群聚集滞留管控不到位,消防管理不到位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二)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领域。由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重点督查学校、车站、商超、旅游景区、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小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和游乐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民爆物品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存储)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以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由青龙派出所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民爆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非法购买、运输、使用(含储存)民爆物品的行为。
(十四)水利设施领域。由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重点督查水厂安全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水库和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五)电力领域。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督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和电力通道、输变电设备、建设施工、检修、改造等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情况,集中排查整治企业、居民超负荷用电、私自更换保险丝等用电不规范行为。
(十六)农业农村领域。由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集中排查整治温室大棚、危旧畜禽舍、水电线路、通风降温、沼气工程、休闲观光农业等农村设施隐患。
(十七)道路交通领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队、青龙交警中队、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负责,重点督查公路、桥梁、公交车、网约车、大客车、货车、农用车和变型拖拉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在役危桥隧、独柱墩桥梁、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三超一疲劳”“百吨王”、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严查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组织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中秋、国庆”安全生产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集中排查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时限和要求,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领导带头,深入督导检查。各分管领导、村(居)委会干部要带队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进,强化指导服务。各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好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确保取得实效,遇到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格要求,确保检查实效。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逐家、逐点、逐项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整改实现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