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工作信息
安宁市统计局 “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16:33
编辑:安宁市统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宁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抓深抓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根据《安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对照《安宁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报告评仪指标》,市统计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坚持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学法用法,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扎实推进统计系统全面履行统计普法责任。

  (一)普法责任制度建设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全面履行统计普法领导责任,成立了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搭建起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统计普法工作的相关工作,保障了统计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

  2.制定工作制度。为履行统计普法责任,按照《安宁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统计局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制度上保障普法工作有章可循。

  3.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学法要求,促进市统计局全体人员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统计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4.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市统计局施行法律咨询全覆盖工作体系,法律顾问协助市统计局解决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市统计局工作效率及专业性。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市统计局开展了普法讲座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法律咨询10次。

  (二)做好学法用法

  1.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局党组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 。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统计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并印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从局领导到中层干部都能带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托网络学习平台,组织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司法系统、统计系统的执法培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学习,并完成课时要求。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培训8次。

  3.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在安宁市统计局办公区域、宁湖大厦1楼办公区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宣传。

  4.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安宁市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引导调查单位严格执行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同时,为进一步增强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2024年6月,安宁市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始终秉持“红线”不能踩、“底线”不能破的原则,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依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统计普法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常规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攻势,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普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宪法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1.抓日常普法。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实际,以机关、“四上”企业报表单位为重点开展普法活动。一是进机关部门。通过发放《统计年鉴》、《经济运行工作手册》等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全市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对各街道、各部门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讲课培训宣传。自2020年以来,市统计局领导每年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干部培训班学员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二是进企业。结合开展“服务千企”活动和日常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调研及执法检查等全程常态化向基层单位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面向街道和联网直报企业发放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单。三是进网络媒体。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安宁”微信公众号,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案例发布。

  2.抓“关键少数”。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24年上半年,分别在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上,全市21家职能部门通过第一议题、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

  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进行传达学习,不断筑牢各级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3.抓“关键群体”。做好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学习宣传,市统计局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相结合,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年报定报布置、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过程中结合普法宣传,借助“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通过在普法活动中设置法律咨询服务台、分发统计手册、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向社会群体解答法律问题、宣传相关宪法及统计法规知识,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4.深入开展普法强基宣传活动。制定了普法强基补短板实施方案,我局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并派员参加了安宁市普法志愿队。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强基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2024年,市统计局较好地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少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统计机关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统计机关在普法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一)普法学习常态化。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动员市统计系统职工积极参与学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统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普法清单,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总结普法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情况,结合市统计局工作职能,不断补充、完善普法工作体系。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有充足的人力、财力、物力,为统计普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探索多种普法途径。持续推进“互联网+统计法治宣传”行动,动员统计人员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养成良好的普法习惯,不仅抓住普法工作的主干,也要抓住普法工作的末梢,促进普法宣传精细化、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