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宁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照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安宁市发改局职能职责,现将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健全机制,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制度
成立了安宁市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牢固树立法治运用思维
制定2024年安宁市发改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方面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学习,扩宽了学习的范围和频次,推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全局职工参与学习的模范践行,贯彻执行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的学习,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设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安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了《2024年度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4年度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的相关台账资料。
2. 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安宁市发改局依法行政的工作及进一步满足政府机关法制建设的需要,避免法律风险,2024年安宁市发改局特委托云南瞭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提供了法律服务。
3.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截至目前在安宁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安宁动态1条、规划计划1条、诚信安宁21条、电子商务6条、公示公告3条、行政许可11件、政府购买服务1条、重大行政决策3条、价格监测40条、市级财政预决算8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7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昆明市稳增长解难题优环 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始终坚定信心、咬定目标、毫不懈怠,抓实重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加强信用建设
1. 提升信用建设“双公示”数据质量。为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安宁市制定并印发《安宁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日反馈、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估”督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双公示”报送内部核查工作机制,有效处理问题数据,提高报送质量。截至2024年11月,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范围涉及48个单位,“双公示”信息提供3434条可公开信用数据,其中行政许可2291条,行政处罚1143条,合规率100%。
2. 规范化推动信用奖惩机制建设。安宁市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昆明市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在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流程中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安宁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应用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模块,实现信用奖惩案例信息同步反馈。
3. 持续开展失信治理工作。安宁市持续开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清理退出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开展清理退出,满足退出条件的,及时清理,未达到退出条件的,督促失信企业履行义务后退出名单,并及时按流程完成数据上报更新。开展高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行为尚未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企业,按照“谁处罚、谁修复”原则,督促企业积极纠正失信行为,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切实减少高频失信企业数量。2024年以来信用修复共68条。
(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优化办理流程
1. 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清单之外的企业投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 严格执行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没有另行制定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统一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依法开展项目准入。
3. 坚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依法平等向民间资本开放,确保民间资本准入享受平等待遇,不再审查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提供快捷备案服务。
(七)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规范涉企行政收费合法有据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做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无收费,严格落实国家、省停收或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国家、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收费政策:“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降低30%,“车库、储藏室非住宅不动产登记费按照住宅登记费80元/件收费”,“摩托车号牌费由70元/付降为35元/付收费”。2024年1—11月共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269.2278万元(其中: 降低“人防异地建设费” 60.7894万元、降低“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5.8554万元、降低不动产登记费197.9001万元、降低摩托车号牌费4.683万元)。
(八)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 加强粮食安全,完善保障体系。一是制定印发粮食应急保障方案预案;二是与安宁市13家粮油应急网点签订粮油应急保供协议;三是督导储备粮承储企业制定应对突发事件联防联动机制,并与承储点所在街道签订联防联动协议。四是与昆明嘉润金粮米业有限公司签订粮食应急加工协议。五是与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粮食承储协议。
2. 强化训练演练,注重宣传教育。按照年初训练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通信训练17次,专题课程、专题辅导5次;参加昆明市办组织的全员战术训练1次、昆明市国防动员干部素质提升培训5人次,参加安宁市行政执法人员轮训4人次。开展“3.01”国际民防日主题宣传活动1次,“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次;依令完成“9.18”全市防空警报试鸣任务,鸣响率100%;向省办、昆明市办报送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信息简报10期。
(九)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安宁市把政务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诚信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继续开展录用、调任公务员信用信息查询。
(十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
1.积极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拼搏意识、担当精神和实干精神,制定了《安宁市发改局作风效能建设九项制度》《安宁市发改局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
2.践行“项目工作法”,发挥监管职能。一是提前谋划年度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征集计划工作,并经过市委、市政府领导研究决策确定后按照计划表执行,每月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
二是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立项审批前,发文至我局征求就建设内容、总投资、资金来源等方面是否同意上会的意见,责任科室严格按照年初既定项目计划表中内容,基于科室职能职责提出意见后反馈是否同意责任单位上会研究审议。三是申请拨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我局将项目推进情况作为核拨工程款的重要依据,定期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实地走访施工现场,对项目批复规模和概算进行日常督查,核实建设进度以及是否达到资金拨付条件,第一时间据实回复市政府,资金拨付情况以市财政局筹措资金支付金额为准。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赛迪顾问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发布2024赛迪百强县榜单,安宁市蝉联上榜,排名第73位,相较于去年的第79位,提升6位,是云南省唯一上榜的县(市)。二是截至11月,办理完成项目立项542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527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5件。三是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提升至全国84位,全省第1位。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高,存在“两张皮”现象,未能将法治理念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 “双公示”仍有迟报数据。2024年以来,行政许可迟报数据82条,迟报率3.58%;行政处罚迟报数据172条,迟报率15.05%。
四、下步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夯实为民服务根基,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决杜绝违法执法以及不文明执法行为。二是持续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定期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法治建设做出规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三是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将加大督导力度,并进行通报,切实提升“双公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质量。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