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对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分析如下:
一 、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情况
2024年以来安宁市住建局加大对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共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260次,共建立质量监督记录170份。共下发停工通知书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79份、恢复施工通知书50份、安全检查记录12份。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责任主体单位落实整改,均形成闭环管理;2024年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项目26个;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31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31个;累计完成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网上备案项目12个项目,审核后备案金额4.1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共130件;进行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共662件;移交城管局行政处罚案件共29件。
通过优化建筑企业审批流程、加强燃气供应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等举措,依法做好行业领域内疫情期间稳定经济工作,积极主动帮扶燃气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结合普法规划,组织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各建筑工地、各物业小区,围绕扫黑除恶、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开展提升满意度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4月相关科室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每月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2期执法信息。每月向司法机关按时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公示。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持有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42人,42人的信息已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印发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安建通〔2024〕16号)《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安建通〔2024〕15号)《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安建通〔2024〕9号)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今年住建局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12个,2024年已完成12个方案的抽查,检查结果已全部录入系统。抽查采取监管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的方式开展,对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
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积极做好案件评查
住建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安排由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按照《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昆明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安宁市住建局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安宁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文件,按时报送市司法局共16件行政许可案件参加开展的集中评查,本次评查16件均为合格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