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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安宁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2:00
编辑:安宁市统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安宁市统计局在安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部署和支持下,市统计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昆明市统计法治工作精神,根据《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市统计局认真开展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机构健全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市统计局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班子成员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一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精神、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2024年以来,市统计局党组会议学习法律思想、法律条文超10个;全体干部员工大会法律专项学习会议4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2次。

  (三)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利用密切联系企业的工作优势,不间断强化宣传工作,努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一是积极履职,提前谋划。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及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安宁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二是深入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间断强化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主动配合深化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合理行使行政权力,全面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间断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及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并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推进企业生产公平良好竞争环境的形成。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将法律法规宣传与统计调查业务相结合,利用日常业务培训、深入企业调研等时机,发放普法资料,向调查对象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参加司法系统、上级统计系统的培训,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培训2次,在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设置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24年以来,共培训了65小时。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根据省、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部署和安排,结合统计督察整改的要求,我局对抽取的3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企业相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现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2份,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加强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管理,坚持以案释法,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现象,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五)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体系

  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同工作,旨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进一步提升安宁市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监督工作落地见效。安宁市统计局立足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与纪检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协同机制,2024年,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审计、统计两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六)全面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安宁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安宁市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清单的任务分工,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行立改的事项已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推进中。2024年5月全力配合做云南省统计局对安宁市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成效

  (一)统计行政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

  通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监管平台和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使我市统计执法透明度不断提高,提高了统计系统的公信力,为打造我市风清气正的统计社会氛围提供的坚实的基础。

  (二)统计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通过制定完善《安宁市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规程》《安宁市统计数据对外提供规定》《安宁市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通过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我局的法治制度更加完善,全面从严治统,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显著的提高,通过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整体统计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巩固了统计队伍的基础业务知识和法律素养,规范了统计队伍的标准化建设,统计数据质量也得到了质的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针对以上不足和的问题,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宣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精神。重点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再学习再领会,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二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专业会议等重要时机和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是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探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开展以案宣法等手段,增强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是打造过硬统计“新队伍”。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有效整合县级、街道、村居、企业等四级统计工作人员工作机制,按照“抓思想、抓队伍、抓业务”思路,培养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作风实的统计工作队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既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长远管用的制度安排,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

  四是加强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主动纠正数据偏差,把统计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各专业统计人员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检查,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发展状况,通过企业报送报表质量情况,核对企业原始数据资料,如发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违法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杜绝企业数据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