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现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
制定个性学法清单。结合《必修清单》《选修清单》,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制定安宁市人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把握学法重点,系统化开展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中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同时把《必修清单》和《选修清单》列为党组会学习议题内容。
2024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截至目前共落实党组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余次。
(二)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培训人数为44人,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28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为54学时。线上培训课程主要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行政执法一线骨干公务员示范培训班”相关专题授课、人社领域的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等培训内容;线下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宁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提升培训、昆明市2023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信访工作条例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
(三)强化执法人员管理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本部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日常审核把关,及时掌握本部门现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及执法证的有效时间,督促执法证件即将到期人员及时换证,需要新申办执法证的及时在系统提交人员名单,按要求逐级审核通过后按照通知参加网上资格考试。因人员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执法岗位不需继续使用执法证件提交注销申请。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共9人新办行政执法证,共有44名行政执法人员。
严格开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审查,及时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目前行政执法人员中没有合同工、临时工、工勤等不具执法资格的人员。
(四)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2024年以来,累计处理投诉2311件,其中受理市长热线1964件、信访347件,涉及工资问题1979件、社保问题248件、工伤问题69件、其他15件,办结2274件,办结率为98.4%。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各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我局对涉及的24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处罚188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许可6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的设定依据和追责依据进行了清理。
(六)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合并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抽查清单制定并下发了《2024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进行公示,全年共计划开展1项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3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制定并发布了《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已进行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已公示,在联合抽查中发现一项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七)围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深化普法
制定并发布《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由单位业务骨干组成4个专项宣讲团,分别为就业政策小组、劳动关系政策小组、社会保险政策小组和技能培训政策小组,通过线上推广、线下宣讲等方式计划2024年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15次活动,覆盖企业330户。
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活动10余次,包括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6次,包括以案释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现场旁听庭审活动8次。推进人社领域法治文化建设,在宁湖大厦4楼公共区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宁人社”公众号等平台上刊载普法内容,每月不少于1条。截至目前,“安宁人社”公众号刊登或转载普法内容百余条。
夯实推进以案释法制度,发布典型案例《快递业务派送承包人以快递员身份从事快递派送业务,是否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信访工作法治化典型案例安宁市人社局:政企联动解民忧》。
组织开展根治欠薪普法行动,招聘会普法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对外出务工人员普法活动等30余次。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日宣传月,信访工作宣传月等。将云南省人社厅归集整理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服务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百问宣传材料》《企业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指引》制作成扫码阅读的微信口袋书并在“安宁人社”公众号上发布。制定《2024年普法强基工作计划》,组建“康乃馨”人社先锋队,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通过深入基层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截至目前,深入基层开展活动20余次。
二、亮点工作
(一)健全人社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与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不懈地宣传、沟通,目前“小陈调解之家”的调解成员除市仲裁院的专职仲裁员外,还囊括了安宁市女职工维权工作站、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诉调对接中心、太平商会“老梁调解室”、各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率先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了6名专业律师负责劳动争议日常调解工作。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最前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处理机制”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实现了调解平台全覆盖。
“小陈调解之家”调解团队吸纳了32名专职调解员、47名兼职调解员,涵盖了仲裁员、法官、律师、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司法人民调解员、工会调解员、商会调解员等来自不同领域,且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其中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A证的专职调解员有26人,基本实现了调解队伍多元化、专业化的目标。
不断夯实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配置了专用调解室,调解室内配备了专用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和监控设施,调解组织标识标牌、规章制度等均按要求上墙公示,不断完善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场所实体化、标准化建设。
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情况,梳理了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流程,引导发生劳动人事纠纷的当事人按照调解流程先行调解,并对劳动人事调解的受理登记、调解员行为规范、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不断发挥调解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收到的调解申请案情,将纠纷分派给已建立联动机制的各职能部门派驻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各专、兼职调解员,由调解员第一时间对纠纷进行调处;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安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纠纷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调解与仲裁的衔接,促进纠纷快调快处。调解成功的,仲裁院及时为当事人置换仲裁调解书,赋予调解执行力,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调解成果。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程序予以解决,有效防止纠纷外溢或扩大化。三是调解团队的成员每周两日在指定地点坐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团队的普法优势。
2024年受理案件784件,不予受理28件,已结706件,撤诉159件,撤销7件,调解291件,金额1354.93万元,裁决249件,金额819.72万元。
(二)加大劳动保障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在建筑施工项目中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问题的发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工资月结、月清。二是开展“安薪行动”。2024年4月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以来,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欠薪问题。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安宁市2024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三是建立预防化解农民工欠薪1+4+N协调联动机制。通过组建“1”个联席会议机制,压实“4”个领域监管职责,全市“N”家单位协调联动的方式,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和建筑市场用工秩序,构建完善我市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建立起安宁市“治欠保薪”协调联动机制。
开展2024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共梳理项目211个,其中政府项目90个,国企项目67个,其他项目54个,经过排查上报欠薪项目共计52个(政府项目6个,国企项目14个,其他项目32个)共计欠薪4882万元,涉及人数3200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52个项目已通过支付欠薪或行政程序完成销号,其中彻底解决欠薪项目37个,涉及1995人,涉及金额2673.82万元。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送2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报送3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安宁市集中评查,参加安宁市集中评查的案卷中1件被评为优秀,2件评为合格,相关案卷已根据评查意见进行整改。
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对同一行政执法事项,上级行政机关已经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下级行政机关原则上应直接适用。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最新发布的“五张清单”进行动态更新。目前不予处罚清单共48项,从轻处罚清单130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8项,从重处罚事项清单130项。并通过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
(三)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法治营商环境。
《凝心聚力促发展 就业服务再提升——安宁市打造“4511”工作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获得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三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就业服务案例二等奖。持续深化“4511”工作法,通过“百日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宣传就业政策、推介就业岗位,召开线上线下招聘会23场,提供就业岗位11201个。按照乡村振兴规划,结合产业需求、企业用工和群众需求等,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截至2024年12月末,完成农村劳动力等就业重点人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830人次,引导性培训2365人次,其他培训8037人次,创业培训870人次,累计培训人数12102人次。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2024年1-12月降费率政策执行期间共计减免失业保险费10773.34万元,其中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7002.67万元,个人减免失业保险费3770.67万元,共惠及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3628户。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是惠及率最广、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对纾解安宁企业困难、促进经济恢复增长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先参保,再开工”管理机制和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现安宁市在建项目共149个,按建设项目参保人数8613人,2024年共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91个,其中住建领域工程73个,水利工程18个,共计缴纳工伤保险费337.63万元;现安宁市快递行业登记在册企业共19家,其中已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企业17家,已注销企业2家,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90余人。
三、存在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确认过程中,机械化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过程中,笔录签字不完备;行政处罚的结果公示不及时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体制,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形成一套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每名执法人员严格根据程序开展执法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杜绝“一刀切”执法,不出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先以工伤认定法制审核作为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全流程法制审核制度,从而提升市人社局执法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加强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形成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预计在2025年内,市人社局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均取得执法资格。开展全覆盖的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能力。健全市人社局法制资源库,收集法律文件、执法案例等供执法人员参阅,从而提升市人社局行政执法水平。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