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宁市烟草专卖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完善法治工作体系。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对照安宁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认真进行了梳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将安宁市烟草专卖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与亮点成效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024年7月22日,安宁市烟草专卖局行政许可业务正式进驻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入驻政务大厅后,安宁烟草政务服务窗口将集中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变更、歇业等业务,并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
便捷一厅通办。安宁烟草政务服务窗口与其他政务服务紧密衔接,一次出门,多项事毕。通过与其他部门窗口的协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透明规范服务。安宁烟草政务服务窗口严格遵循政务大厅的统一管理和规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为群众服务,让群众的每一次办理都公正透明。
(二)推进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
2024年考核年度内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完成了所有APCD任务,开展“双随机”检查任务4次,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289户,抽查比例14%。在坚持常规检查不放松的情况下,安宁市烟草专卖局领导带队持续开展错时稽查,联合公安、市监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截至12月10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11人次,开展错时稽查46次,共计查获案件150起(其中5万元以上大要案30起),案值773万余元,其中:未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案36起、无证经营53起、无主案件2起、无证运输59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1起、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1起,共计查获非法卷烟874.81万支(其中假私卷烟59.04万支),非法生产的电子烟243个,查获初烤烟叶25.66吨。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
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2024年9月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定程序制定《云南省安宁市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合理布局规划》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安宁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积极促进重点市级机关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实现数据共享及行刑衔接机制贯彻落实。安宁市烟草专卖局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一案一结一录。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2024年安宁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在烟草网络学院接受网上教育80学时,线下分批次参与许可证管理培训、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电子烟管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学习等多项业务培训。
2.2024年全省烟草专卖执法案卷评查中,安宁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案卷与行政许可案卷均无不合格或重大问题卷宗。
3.安宁市烟草专卖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安宁市烟草专卖局在政务大厅及办公大厅开辟监督窗口,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并维护建立了自己的情报网络,设有专门的稽查执法岗位负责举报信息的登记、处置与追踪,形成完整的举报接处机制,绝不错漏任何一条群众举报信息,并且严守保密原则,让群众敢举报不乱举报。接到举报后,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控告检举的问题,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截至2024年12月10日,安宁市烟草专卖局查处的150起案件中,案件来源为投诉举报的占比59.35%。
二、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不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不够熟练,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二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在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平台建设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三是在面对一些复杂的执法案件时,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优化协同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短板,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培训方案,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和案例分析,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力度,同时建立定期考核机制,检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效果,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开发和完善在线执法监督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等信息化工具,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法治工作的智能化、便捷化管理。并完善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复杂执法案件中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