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谱写环保强国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对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等分工职责,现将我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制定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运行机制》《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2.调整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由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表格等;
3.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作教育实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各科室、队、站。利用6.5环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法定宣传日,推动法律宣传“六进”,营造良好氛围,指导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认真学习宪法、环保法律法规,推动环境治理制度化。
(二)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批项目与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相符,审批过程中实施清洁生产、以新带老、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原则,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逐步实现全程网办,缩短承诺时限,报告书承诺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46个工作日;报告表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缩短23个工作日。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67件,其中报告表63个,报告书4个;平均审批耗时报告书8个工作日,报告表4.5个工作日。
2.深入落实“双百”任务目标,巩固提升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效。今年以来共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74家(其中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27家、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47家),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管理95家。
3.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专人跟踪、专员服务、专家咨询”帮扶制度,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精心指导、全流程跟进服务,优质高效做好重点产业项目环评审批。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帮扶指导55家次,助推安宁市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4.以“优服务”提升“公信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将日常检查与现场帮扶相结合,对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今年以来,为企业提供精准帮扶指导678家、次;组织排污许可、在线监控及“三磷”企业整治回头“线上+线下”培训10次。坚持“柔性执法”,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处罚为辅助,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起,其中不予处罚案件33件,不予处罚金额305.1万元;从轻处罚19件,从轻罚款金额142.6万元。同时及时跟进、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024年,聚焦执法大练兵和执法队伍建设,实行“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突出“实训、实战、实效”,强化严格精准执法,做到监管服务并重,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标杆,为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1.以“强监管”叠加“严打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将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设施运行、污水处理利用、危险废物处置、核与辐射等情况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出动2298人、次,检查企业884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8起,拟处罚金额508万元。用好用活在线平台、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发挥好非现场执法的作用,实施远程实时跟踪监控,构建多元组合、精准溯源、靶向监管的环境管理机制。
2.以“构合力”打好“组合拳”,强化执法联动机制。与公、检、法、司、城管、市场监管等协作互通,重点解决“疑难杂症”环境问题,在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牵头组织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夜间烧烤油烟专项整治8次,有效解决群众油烟扰民问题;联合公安、教体、交运等部门进行重大考试考前噪音整治等活动4次,发放禁噪通知300余份;与公安、水务等部门联合进行水源地执法宣传和现场联合执法2次,与城管、交运等部门进行大气专项、噪音及扬尘整治工作6次。
3.以“优服务”提升“公信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将日常检查与现场帮扶相结合,对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今年以来,为企业提供精准帮扶指导678家、次;组织排污许可、在线监控及“三磷”企业整治回头“线上+线下”培训12次。坚持“柔性执法”,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处罚为辅助,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起,其中不予处罚案件33件,不予处罚金额305.1万元;从轻处罚19件,从轻罚款金额142.6万元。同时及时跟进、督促指导企业整改到位。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安宁市将生态优先提升到战略实施高度,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来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2.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坚持污染防治攻坚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执法和依法执法的总要求,不断完善“规范、公正、公开、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3.认真对照执法事项目录,完善履职责任制度,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更加注重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全面规范文明执法,根据“三项”制度相关要求,规范案件调查取证、法制审查等全流程及文书模板。2024年被市生态环境局采用并发布典型案例4起。
5.狠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2024年参加安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6件,评定等级均为优秀,优秀率达100%。
6.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与安宁市人民法院、安宁市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并正式挂牌成立“安宁市人民法院驻昆明市生89起,其中移交安宁市公安局2起,开展“两法衔接”沟通协调会议2次。
(五)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投诉
1.指导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99家,组织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3次,在实战中进一步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执行应急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全天24小时值班、专人负责接听、主城1小时、其他地区2小时赶赴现场”处置制度,依法及时、高质高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痛点问题。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68人、次,妥善调查处理各类环境投诉420件,做到“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处理回复率100%”
(六)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
加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内容,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在日常的普法宣传工作中。
1.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作教育实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制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各科室、队、站。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业务水平。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专项业务培训,坚持“每月一学”、专题培训、在线培训,强化执法队伍业务知识的更新学习,引导鼓励环境执法人员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培训10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很大提升。
3.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六进”活动,2024年至今,累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次;办推荐安宁市“八五”普法讲师1名。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普法局面。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一线执法监管力量仍显薄弱
安宁市作为工业城市,辖区内工业企业较多,重点监管企业69家,简化管理企业121家,登记管理企业1300余家,且现在日常环境监管任务艰巨,双指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检查、交叉执法等任务日益增加,就目前的执法力量而言,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满足监察的频次要求和最新标准,执法人员缺口较大、力量严重不足。
(二)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有待加强
1.车辆保障困难。自公车改革以来,我局实际公车编制仅有1个,现环境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每天涉及的投诉处理、专项检查、上级调研、片区执法等,无法满足各中队即时出现场时效性,对现场执法影响较大;
2.其他执法装备配备局限性大。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执法装备配备要求,安宁分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执法经费,对能保障的已应保尽保,例如测距仪、流量计、无人机、粉尘快速测定仪等因上级统筹及经费等考虑,暂保证有1部,数量上无法达到标准化要求,像采样设备、扫描仪等,需上级部门统筹各分局配备,自主采购经费及固定资产采购渠道受限,无法按标准配备。
(三)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1.辅助执法设施使用能力不足,如目前“无人机”驾照持有人员仅1人,其他会使用人员也仅仅是略懂皮毛,对于省厅执法局派发的各类水质、大气等快速检测设备无系统培训,操作不熟悉、使用频率较低,不能发挥出实际功效;
2.大多执法人员是未经系统理论及实战培训,直接进行现场执法,虽然边查边学可以实践出真知,但是过程复杂漫长且环境管控风险较大。比如现场执法时,很多执法人员看不懂工艺流程,也读不懂在线数据,仅凭企业介绍和提供材料即撰写监察记录,加之部分企业有时会抱侥幸心理,看执法人员不懂就虚报数据,故弄玄虚,这就导致执法人员确实现场检查了,有问题但却因不懂而没查出问题,增加了现场执法难度和执法风险。
三、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实战练兵工作
继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通过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着力查处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特别是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多样化大练兵活动,认真梳理近年来大练兵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将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选定为标兵,学习其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环境执法大练兵的经验做法,争创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或全省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通过“清单式”环境监管和“排雷式”隐患排查,让辖区重点排污企业实现“3个100%”即: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帮扶指导覆盖率100%、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着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成云南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力量。
(二)持续保障环境应急工作,做好人民信访工作
妥善处置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信访受理质量,对影响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一律从重、从严、从快处理。聚焦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及时回应、坚决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结果,处理回复率100%”。
(三)坚决抓好各类督察问题,做好督察整改工作
坚持最高标准抓整改,坚持最严要求抓整改,坚持最实措施抓整改,狠抓整改落实和常态化管理,全力做好督察整改的“下半篇文章”。把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工作来抓,继续做好隐患问题督促落实工作,强化综合治理、联动执法和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增加整改强度,稳步有序推进整改。
(四)补齐执法人员能力短板,做好理论学习工作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学习先进的经验技术;严格落实“每月一学”制度,加强现场执法人员的理论及实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让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与新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相适应。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