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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16:51
编辑:安宁市税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按照云南省税务局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推进安宁市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安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制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按月发布党支部党建工作明白卡,明确党员学习内容。2024年发布党员学习资料12期,局党委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强化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购买发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等书籍100余本,供干部职工学习;组织42名党员参加安宁市2024年“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务工作者提升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充分利用“线下”平台,组织党员到聂耳墓、黑龙潭烈士公园等地参观学习8次。三是强化联动协作,持续发挥“党委+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员”多级联动学习模式作用,积极组织党员、青年干部参加各类联学共建、志愿服务活动。2024年组织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动48次,进一步引导青年干部传承红色精神,赓续红色血脉。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安宁市税务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通过加强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监控、细化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等措施,不断提升税费收入的质量分析,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协调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依托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定期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在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和涉税需求,多措并举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精确落地”,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畅通、一贯到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格局,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安宁市税务局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统筹推进安宁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坚持内部与外部审计的联动互通,不断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和日常执法的公正执行。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事先充分酝酿、征求意见,再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效。三是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拟出台的各项税收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为上级修订文件提供参考意见。2024年,安宁市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三项制度”事项清单和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部门职能职责,严格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清理、重新分配执法记录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痕迹和可回溯管理,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行集体审理,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二是贯彻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驻重庆特派办举办的《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业务视频培训,下发学习资料、统一处罚口径,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三是积极推行“首违不罚”。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公告要求,“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四是贯彻落实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要求,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据纳税人的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五是规范税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托数字人事和绩效考评系统,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厚植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

安宁市税务局锚定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纳税人权益、确保稳定运行三个目标,制定应急方案,多措并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一是成立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二是提前公告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对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2024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与化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安宁市税务局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旨在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及时地解决。一是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流程、对照诉讼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二是配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综合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大力推动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化,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安宁市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规范文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稳步推动税费服务转型升级。构建并推广1+1+1+N”税费征管服务转型改革新模式,建立健全“分类管事、团队协作、任务统筹、随机派单”工作机制,整合前移事项310个,遵循“事项不跨团队(组),矛盾不出团队(组)”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以团队化运作实现基础管理更扎实、办税服务更高效、风险应对更迅速、分类管理更专业。二是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配套制定5+1”工作方案,梳理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协同推进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工与深化“放管服”、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同时建立诉求信息库,编织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诉求收集网,线上将“税小二”咨询服务热线升级为“税美安宁”团队,依托12366、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广泛收集纳税人缴费人的涉税诉求,2024帮助解决问题11938;线下立足“缴纳税费”指标,通过办税服务厅、实地走访、税企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企业个性化诉求不断提升办税缴费便捷度,压缩办税缴费时长。2024年,窗口平均办理时长由4.5分钟压减至2.9分钟,办税时长降低35.56%三是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重要抓手,持续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2个分局成功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其中1个分局被推荐为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省级示范点征纳关系更和谐着眼,充分利用“同心圆”体系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实现“办好一件事、解决一类事”2024年,全年化解税费矛盾38件,化解率达100%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统筹推进安宁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同时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依法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安宁市税务局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了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比如,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高素质专业化的税收法治人才仍有空缺。

面对这些问题与挑战,安宁市税务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跨部门沟通与协作,优化数据共享机制;深化税收政策研究,提升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适应性;强化决策科学性与应急响应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确保权利救济的公正透明;平衡政务公开与隐私保护,提升政务透明度;加强智慧税务的安全保障与用户体验,推进智慧税务的普及与应用。通过持续的改进与创新,构建一个法治化、高效化、智慧化的税务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规定的落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依托“学习强国”和“学习兴税”平台,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为税务干部培训提供涉税法律培训教材,组织好新入职公务员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统一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提升干部素养,通过法治实践提高税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效能,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抓紧抓实内部监督和考核评价,实现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预警,并形成风险防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反馈改进的完整闭环,有效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强化税收普法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结合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参与制定年度税收宣传工作方案,加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纳税人学堂建设、打造税收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

新的起点,安宁市税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各项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完善服务机制,推进智慧税务,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

                                2025210

(联系人及电话:黄晶 6869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