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医保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昆明市、安宁市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及安治市〔2022〕1号、安发〔2022〕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进行,现将涉及市医保局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情况。一是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力,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法治水平,年内开展专题学习3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年内按照要求征订《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一是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武装头脑,净化灵魂、强基固本、指引方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筑牢法治思想防线。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共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二是年内按照要求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等书籍提供学习资料。
3.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指导宗旨,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二是运用各类学习平台积极开展学习,坚持每日开展学习强国和乐享安宁学习,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走深走实;三是积极征订《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1921年7月-2021年7月)》《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云南廉吏知与学2022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等学习书籍供干部职工学习;四是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学习,利用医保经办大厅LED大屏幕播放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传,在“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在机关公示栏、云化社区、红绿灯路口等区域集中开展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效果,树立全民守法、懂法新局面;五是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开展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实现两定机构场所宣传全覆盖;六是及时传达学习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做到以案促学,树立红线意识,崇尚清廉从政,年内传达学习典型案例13次。
4.压实法治责任。一是坚持党对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任为组员,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一般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有效地把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医保局年度工作中统一安排部署,有序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全面落实市域治理、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年内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述法工作;三是加强对分管干部职工“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规范干部职工外界交往渠道,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管理,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共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安宁市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服务承诺制》《安宁市医疗保障局首问首办制》《安宁市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定点零售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完成修订《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内控手册(试行)》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医保局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决策有依据可依,遵循法治;三是及时发布《安宁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继续聘请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为市医保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32次,审核合同15次。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医保政策系执行昆明市上级文件,本级无制定权限,故年内无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7.加强执法规范建设。一是安宁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按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要求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严禁出现一人持“双证”的情况,《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已全部完成,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到位;三是市医保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17人,并按工作要求参加安宁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能力;三是年内医保局无应诉出庭案件。
8.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监督信息化建设。一是做好“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动态维护,做到部门间信息共享;二是完成“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政处罚案件3件、移交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13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处罚案件3件录入工作;三是利用“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随机抽取辖区内30家定点零售药店、2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平台;四是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执行法人员信息进行动态维护。
9.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安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市医保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制定了《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减免责清单”目录》,即: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重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对外公示。结合工作实际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将以上制度对外公示。
10.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行政复议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年内办理行政案件3件,案件办理质量符合法定要求,未收到行政案件复议申请。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