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5年度安宁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级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176类254项)》、《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45类85项)》、《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8类55项)》、《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4项)》和《2025年度安宁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5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印发公示本部门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
请各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度安宁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梳理形成本部门的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一业一查”抽查计划正式印发并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
二、周密组织实施抽查计划
(一)合理安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各成员单位要合理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计划,均衡推进抽查进度,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检查,坚决避免年底突击抽查检查和“前松后紧”现象。
(二)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抽查事项应尽可能合并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格审核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坚决防止重复抽查。
(三)积极探索并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新模式。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积极配合,在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行“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新模式,高效整合监管资源,有效避免重复与随意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实现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机融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监管实际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五)严格按照检查结果分类处理。对于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应当责令整改的,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发现涉案线索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严格完成时限。所有抽查任务应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2025年9月1日前完成率不低于60%,10月30日前完成率不低于80%,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认真制定抽查方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年度抽查计划由业务条线上的省、市级部门统一安排抽查的,各单位不再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要求做好属地检查、抽查结果录入公示、后续处理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沟通协调
各成员单位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后,要履行好本辖区的抽查检查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年度抽查计划有效实施。各单位在执行年度抽查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条线上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和安宁市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
附件:
1.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176类254项)
2.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45类85项)
3.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8类55项)
4.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4项)
5.2025年度安宁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5项)
联系人:保老师 联系电话:66031823
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176类254项)(2)
附件2: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45类85项)(1)
附件3.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48类55项)(1)
附件4.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4项)
附件5.2025年度安宁市“一业一查”联合监管抽查计划(5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