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要求,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周世元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唐灿云 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成 员:王 琤 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陶 兢 综合监督执法局医疗监督科科长
赵一璇 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
王智伟 综合监督执法局学校卫监督科科长
武继荣 综合监督执法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
(二)主要职责
1、按要求、时限完成上级下发的自建平台随机抽查任务。
2、制定全市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指导更新、完善我市卫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4、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督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自建平台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托育机构、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职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执业情况。
联合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三、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
(一)配合市水务局完成城市供水企业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为安宁市所有供水企业的5%。
(二)配合市消防救援局完成宾馆、旅店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为安宁市所有宾馆、旅店的5%。
(三)配合市医保局完成安宁市定点医疗机构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为10户。
四、工作要求
(一)卫健局按职责做好统筹协调等工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任务完成时间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要求7月份前完成计划50%,11月份前完成计划100%。
(四)要高度重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谎报有关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稽查,内容包括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公开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