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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动态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培训
发布时间:2025-04-30 14:06
编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部法律施行后,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为全面、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各条款内容,2025年4月29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再次组织各街道及有关人员19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视频培训。通过法律专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各条款的讲解,进一步加深了学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为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打下基础。

自2024年10月以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次培训活动,培训人数282人,覆盖9个街道及有关部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员。下一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