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12类18项)》及《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3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抽查事项清单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抽查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在抽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如实填写检查表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相关监管平台。
三、强化结果运用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做好信息公开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强对抽查工作的宣传解读,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附件:1.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12类18项)
2.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五版3项)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