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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
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5 13:55
编辑:安宁市统计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宁市统计局

                                                                                                               2025年7月2日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统计工作监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根据《2025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安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组织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密切配合、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双随机、一公开”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科室要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发起或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三)“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相关科室对各自承担的工作按要求尽职尽责,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2025年7月至10月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四上”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市统计局检查事项

  1.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情况;

  2.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情况;

  3. 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情况;

  4. 调查对象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提供保障的情况;

  5. 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的情况;

  6. 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等的情况。

  (二)市市场监管局检查事项

  1. 登记信息抽查事项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抽查事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制定抽查方案。抽查方案应包括抽查任务名称、抽查类型、抽查事项、抽查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市统计局)

  (二)按“双随机”要求,在全市“四上”企业(单位)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户检查对象,根据有关规定,检查对象原则上应剔除2023年和2024年已开展过执法检查的企业。(市统计局)

  (三)按“双随机”要求,检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检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检查。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规定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应使用“云执法”APP扫描检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行政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验。(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检查人员在实施随机检查工作结束后,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联合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监管规上企业经营者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工作任务有组织、有措施、有步骤、有成效。

  (二)强化协调联动。要强化横向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要严格依法检查,严守底线,不踩红线,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禁出现营私舞弊,执法违法行为。

  (三)规范检查行为。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部门要严格遵循规范执法的要求,注重执法过程中的痕迹留存。必须统一规范地开展检查工作,认真严肃地填写执法检查表,确保填写内容完整,签字盖章区域无遗漏。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要留存必要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强化跟踪督导。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将全部抽查结果进行公示,为构建“一处违法,联动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要注重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及经验,及时上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开拓创新,使跨部门抽查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