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云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导则要求及省市级政府部门相关工作精神,安宁高新区将开展化工园区两规划三报告修编及化工园区扩(调)区申报工作。
评审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论证报告内容详实、依据充分,新增选址范围合理,未涉及化工园区评分标准中的相关否决项,同意通过评审。
下一步,安宁高新区将加快推进“两规划三报告”修编及报批工作,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推动化工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韧性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