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维护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由局领导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具体办理,协调推进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工作。
安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探索和尝试,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对2025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讲清待安排工作期基本保险接续工作的政策,需提供部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报到手续;二是对接安宁市医保局在我局名下申请开立专门账户,用于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参加职工医保并按月缴费,让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安置选岗后及时停保,由接收安置单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三是对接安宁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为当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办理待安排工作期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推送至我局社保缴费客户端,由我局工作人员及时申请财政资金缴费,合理规避因经费保障渠道、安置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等因素的影响。
通过上述措施,我市2025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20名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无断保情况发生,有效维护和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让他们感受到关心、关怀,体会到社会的尊崇和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