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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村村民委员会获省级表彰

发布时间:2025-11-05 14:2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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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省委社会工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优秀村(社区)干部表彰活动,决定授予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50个集体“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授予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中路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汤晓红等100名同志“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干部”称号。其中,昆明市7个集体被授予“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12名村(社区)干部被授予“云南省优秀村(社区)干部”称号。

昆明市7个荣获“云南省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的集体为五华区华山街道文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盘龙区青云街道西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官渡区金马街道东华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山区永昌街道永兴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呈贡区龙城街道龙翔社区居民委员会、晋宁区二街镇甸头村村民委员会、安宁市县街街道石庄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