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经营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信用,按照省局、市局相关工作要求,2025年3月至12月,安宁市市场监管局以“助力重塑信用 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今年以来,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各街道市场监管所积极组织辖区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年报提醒等工作,从源头上有效减少失信行为发生。针对有信用修复需求的经营主体,工作人员主动提供现场、电话、微信等“一对一”精准指导,协助其纠正错误、完善材料,确保信用状态及时恢复。截至目前,已累计提供指导服务762人次,受理线上线下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2183条次,通过持续强化信用监管、优化信用服务、夯实信用基础,为经营主体发展营造了良好信用环境。
在监管模式上,我局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信用告知“三书同达”制度,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柔性执法转变。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信用修复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及异议申诉渠道等。这一主动靠前的服务,有效指导失信经营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今年以来,累计向被处罚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和《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共计642份。
在守信激励层面,积极畅通融资渠道。配合市发改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支局等部门,走访辖区内35817户市场主体,对申请融资贷款的2203户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其合规持续经营情况、固定经营场所证明、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及贷款用途合法性等关键信息。截至目前,共计1752户经营主体获得金融贷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1.1143亿元。
在监管方式创新方面,践行柔性监管理念,推行多项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对未按时年报的经营主体,给予一个月不予行政处罚宽限期;探索公示信息检查容错机制,对企业因非主观故意导致财务信息填报失误、未造成不良后果且及时纠正的,不予罚款;对于住所失联但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优先引导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主动引导暂不经营的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
下一步,安宁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以提升信用修复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加强宣传引导,深化协同联动,推动全社会信用意识提升,以更优质的服务、更有力的举措,为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