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昆钢新村小区11栋2单元4楼16号住户深夜喝酒聚会扰民的投诉
来信时间:
2026-03-31 10:51:06
来信内容:
致安宁市金方街道新村社区,本人现就新村小区11栋2单元4楼16号住户深夜聚众喝酒噪音扰民事项提出信访投诉,该住户近期多次发生深夜聚众饮酒扰民行为,其中3月30日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2时,该住户邀约6-8人在住宅内持续饮酒狂欢,期间不间断发出高声喧哗、划拳吵闹的人声,叠加酒瓶摔碰、桌椅拖拽撞击的剧烈异响,噪音穿透性极强,远超居民区夜间噪声限值,不仅导致周边住户彻夜无法正常入睡,严重干扰次日工作学习与生活,更对楼内老人、学生群体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已引发周边住户强烈不满。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恳请社区对涉事住户进行劝阻与普法宣讲,明确要求其如需夜间开展多人饮酒聚会等噪音活动,应前往经营性餐饮场所如烧烤摊进行,若确需在住宅内开展聚会,必须于当日23时前全部结束。请贵社区完成劝阻调解工作后,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调解情况说明》或《调解处理意见》,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924480377@qq.com;本人承诺以上反映情况全部客观真实,可随时提供录音佐证材料,恳请贵社区重视本次投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尽快处置并反馈结果,维护小区正常居住秩序与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金方街道办事处
受理时间:
2026-04-03 12:29:38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金方街道阳光社区工作人员配合社区民警于3月31日前往被投诉住户家中上门核实,现场敲门无人应答。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该户居民取得联系,针对您反映的深夜聚众饮酒、噪音扰民问题,向其进行了耐心劝导和普法宣讲,明确告知其行为已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该户居民表示将改正不当行为,尽量控制夜间活动产生的噪音,避免对周边邻居造成影响。 关于您提出的要求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调解情况说明》或《调解处理意见》一事,因社区本次开展的是针对噪声扰民行为的劝导及普法工作,并非双方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故暂无法出具此类文书。如您后续仍与该户存在矛盾纠纷,确需进行调解的,可联系阳光社区(联系电话:0871-68661256),社区将依法依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