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安宁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工作评议会,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安宁华清学校、安宁市川附实验中学、云南经济管理学院附属高级中学,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各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建设、招生宣传、财务管理等方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具体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评议会上,与会代表专题听取了安宁市民办教育促进法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检查情况,就当前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
检查组强调,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民办学校正确办学方向。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明晰理事会与校长的权责边界,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要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配齐配强师资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检查组建议,要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学校财务账户的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教育经费,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与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办学中存在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梅、曹忠昌、叶华参加检查,副市长戴国艳应邀参加检查。
全媒记者:陈亭纹 美编:魏圆 审核:白海 发布:安宁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