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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4111-201107-184675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1-07-20 01:10
名 称: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照明常见问题和解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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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照明常见问题和解答信息

发布时间:2011-07-20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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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问题标题

问题分类

问题内容

解答部门

解答内容

1

路灯电费


城乡

建设

路灯运行电费怎么办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灯光办


城市照明设施包括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和景观照明设施(亮化设施)。公共城市照明电费由政府承担(在建的城市照明设施电费由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由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在落实。其前提条件是:照明的道路为开放的公共城市(市政)道路,不包括封闭式的区域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照明设施的用电量能独立计量;用电性质与全市城市照明电价一致(目前为居民用电电价)。

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华一广场20楼D座、电话3101131)审定;

2

路灯建设


路灯由那个部门负责建设?


城市照明设施包括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和景观照明设施(亮化设施)。路灯作为道路的附属设施,在道路新建和改扩建的同时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建设主体为道路建设或改扩建部门,路灯的设计须送市城市管理局审定并在市城管局的参与下组织建设,建成后依程序移交给管理部门维护管养。

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范围扩大等原因造成的“有路无灯”路段,其建设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联系部门:市城管局灯光办(人民东路10号、电话3184488)。

3

路灯迁移


路灯的迁移需办理何种手续?


因道路或单位出入口改造的需要,确需对部分路段路灯进行迁移的,须向市城管局申请,经现场勘察提出迁移方案后,安排具体维护管养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负责。

4

路灯不亮(或路灯开关灯时间不正常)


城乡

建设

路灯不亮(或路灯开关灯时间不正常),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城市管理局灯光办

路灯不亮的原因很多,除了设施正常故障外,还有供电以及设施被盗和道路改扩建等方面的因素;路灯开关灯时间不正常有设施正在检修和控制失灵等方面的原因;以上问题需到现场勘察和确认。昆明市路灯目前是交由法国城市照明管理集团在昆注册的西铁路明(昆明)城市照明管理有限公司维护管养的,若发现路灯不亮(或路灯开关灯时间不正常),请拨3180198或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联系(电话:3101131)。

5

照明设施被盗被损


发现某地照明设施被盗或被损(包括车辆肇事)如何处理?


城市照明设施包括道路照明设施(路灯)和景观照明设施(亮化设施)。如发现某地照明设施被盗或被损(包括车辆肇事),请立即报警,同时告知设施维护管养部门(或建设筑物景观照明业主),共同维护市政设施和公私财产不受侵害。

属公共城市照明请拨打3180198或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联系(电话:3101131)。

6

照明设施安全


发现公共城市照明设施出现漏电或其它影响安全的问题如何处理?

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离不开电,一旦发现公共城市照明设施出现漏电或其它影响安全的问题时请立即拨打抢修电话:3180198或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联系(电话:3101131)。

7

景观照明建设


在公共场所或建筑物上建设景观照明设施有何要求?


景观照明包括公共景观照明和建筑物景观照明。公共景观照明由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新建建筑景观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资金由产权单位承担;现有建筑需补建景观照明设施的,由产权单位建设,设施归产权单位所有。对符合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城市照明设施,安装控制设备,纳入城市照明控制中心统一控制,用电量能独立计量的,经验收合格后,电费由政府承担。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人: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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