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制度。各单位消防岗位人员因假不能及时到岗的要及时补位,流失的要及时补充,做到消防管理人员未到岗坚决不开工。
(二)及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临时工要开展岗前消防培训。对电工、焊工等岗位一定要聘用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三)及时开展一次消防自查整改。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和油气管线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测试、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对集中住宿场所开展隐患清理。各单位对员工宿舍、出租屋要及时开展一次隐患清理,做好安全用火用电提醒,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大功率电器的管理。
(五)临街门店及“九小场所”要强化自身消防管理。严禁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严禁夹层住人,严禁在店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装修装饰,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占堵安全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