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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七批(昆环督转〔2018〕078号)D530000201806110013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6-17 12:04
编辑: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办结〔2018〕8号                   签发人:张勤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七批(昆环督转〔2018〕078号)D">530000201806110013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6月16日,安宁市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9批15件(来电14件,来信1件),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7件。按照督察组办理时限要求,6月16日应办结第7批1件,现已办结1件(属实0件,部分属实1件,基本属实0件,不属实0件),正在办理0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D">530000201806110013的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从昆明市玉案山、长虫山、马鞍山开始至楚雄市禄丰县境内有将近1千平米的森林,很多是原始森林(80年代就被列为植物的宝库),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建议加强宣传更好的保护好这片森林。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均不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未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1. 现场核实情况

经安宁市林业局核查,本案中我市森林涉及与禄丰接壤地段为禄脿、青龙两个街道辖区内森林。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森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实施森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森林长势良好。

根据安宁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安宁市土地总面积为130175公顷,其中,林地面积92476.3公顷,占71.04%;非林地面积37698.7公顷,占28.96%。安宁全市活立木总蓄积为3669130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50.07%,林木绿化率67.80%。青龙街道土地总面积为12645.0公顷,其中林地合计10528.3公顷,有林地面积为8533.8公顷,灌木林地为1936.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4.9公顷,无立木林地为43.9公顷,宜林地为9.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7.7%。禄脿街道土地总面积为11159.0公顷,其中林地合计8365.8公顷,有林地面积为7655.8公顷,疏林地为1.6公顷,灌木林地为597.4公顷,无立木林地为30.4公顷,宜林地为80.6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9.5%。

2.检查发现的问题

我市森林保护工作力度、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力度及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3.针对问题处理情况

认真落实《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抓好森林保护工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宣传工作。

4.现场复查情况

我市森林保护工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宣传工作稳步推进中。

5.整改结果

我市森林保护工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宣传工作稳步推进中。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充分向社会宣传林业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保护森林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自觉保护森林,爱绿、护绿。

2. 认真调查,做好林中空地补植、补造的规划。逐年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工程,不断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效益。

3. 加强宣传碑、牌的设立。结合安宁市“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在林区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公益林管护碑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碑。严禁在公益林区域内一切危害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并建立森林资源保护档案。

4.进一步加大天保公益林的管护力度,创建“平安林区”,加大打击力度,杜绝一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5.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平安。

6.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实现生物多样性共同发展,维护生态平衡。


附件:1. D">530000201806110013办理进度表

2.《安宁市天保公益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整改方案)

3. 2015年森林抚育禄裱街道作业设计

4. 2017年森林抚育禄裱街道作业设计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志伟    ">13700697232)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