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办结〔2018〕15号 签发人:张勤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十一批(昆环督转〔2018〕108号)D">530000201806150047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6月20日,安宁市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10批17件(来电16件,来信1件),已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按照督察组办理时限要求,6月20日应办结第11批1件,现已办结1件(属实1件,基本属实0件,部分属实0件,不属实0件),正在办理0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D">530000201806150047的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举报反映问题为:“昆明市安宁市上理公路边的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没有治理,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二)属实情况
情况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及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均不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未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1. 现场核实情况
(1)现场调查情况
①投诉人反映的:“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安宁市县街街道上西元村,企业主要产品为u型玻璃,设计年产量为60万平方/年,企业生产主要原辅料分别为:石英砂、碎玻璃、白云石、长石、纯碱。
②企业环保手续情况:该公司持有由安宁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号:5301812800430C819Y,排污类别:废气、噪声;有效期:自2016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
③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玻璃熔窑正在运行,玻璃熔窑废气通过重力+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公司成型机生产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玻璃继续回用于生产作原料使用;安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6月16日对该企业排气筒废气进行取样监测。
(2)监测情况
安宁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6月16日对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进行了指令性监测。根据安宁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6月17日出具的《安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安环监〔2018〕WZL031号)显示: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63.4mg/m3,超过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0.268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1660mg/m3,超过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1.37倍。
2. 检查发现的问题
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63.4mg/m3,超过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0.268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1660mg/m3,超过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1.37倍。
3. 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①安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同时于2018年6月18日约谈了企业负责人2人;
②2018年6月18日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对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下达《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环责改字〔2018〕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③2018年6月18日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罚告字〔2018〕15号),责令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改正,并处罚款叁拾贰万元(320000.00元)。
4. 现场复查情况
6月19日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对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2018年6月19日与山东双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炉烟气脱硝合同》,计划采购一套脱硝设施用于该公司废气处理,目前正在进行整改。
5. 整改结果
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整改。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1. 对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该公司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附件: 1.D">530000201806150047件办理进度表
2. D">530000201806150047件整改工作方案
3.《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
环责改字〔2018〕1号)
4.《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安环罚告字〔2018〕15号)
5.《安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安环监〔2018〕
WZL031号)
6.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7.《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炉烟气脱硝
合同》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志伟 ">13700697232)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