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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30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D530000201807040037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3 15:31
编辑: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政办结〔2018〕31号                  签发人:张勤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30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D530000201807040037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7月9日,安宁市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22批33件(来电27件,来信6件),已办结32件,正在办理1件。按照督察组办理时限要求,7月9日应办结第30批1件,现已办结1件(属实0件,基本属实0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0件),正在办理0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D530000201807040037的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安宁市草铺镇昆畹公路38公里处的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从傍晚开始排放刺鼻性气体,2、3公里之外都能闻到,废水排入新坝水库,影响水库水质。

(二)属实情况

情况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D530000201806190012号举报内容部分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未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1. 现场核实情况

针对举报情况,2018年7月5日安宁市环保局对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

(1)刺鼻性气体调查情况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内生产设施在运行,配套环保设施在运行,现场调阅50万吨/年硫磺制酸尾气脱硫排口在线监测系统实时数据及2018年6月23日至7月5日监测数据,未发现二氧化硫小时均值超标情况,同时重点查阅2018年6月23日至7月5日每日16:00至21:00时段二氧化硫在线数据变化情况,未发现异常排放情况且未出现二氧化硫数值较大波动的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内熔硫工段周边有异味,磷酸装置区域有异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周围进行巡查走访附近居住和农业生产人员,闻到公司厂界周围有时会存在异味情况。

(2)废水排入新坝水库,影响水库水质调查情况

经安宁市环保局调查,新坝水库(又名“瓜地坝”)是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日向草铺街道麒麟村委会下麒麟村小组租用,签订有承包合同(第一次合同期限为2006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第二次合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每月均从新坝水库抽水约30000至40000m3到厂内6000m3水池用于生产。执法人员对新坝水库、水库坝塘至公司厂区6000m3水池抽水管线、新坝水库及厂区6000m3水池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入外环境及新坝水库坝塘。

经安宁市水务局2018年7月5日、7月6日对新坝水库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投诉所称“新坝水库”即位于草铺街道麒麟村民委员会下麒麟村民小组的瓜地坝水库,该水库工程于1990年竣工,属草铺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小二型水库,水库供水功能为农灌,灌区面积200亩,库区径流面积2km2,年平均蓄水量20万m3。该库坝型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4.4m,坝顶高程1906m,坝顶长度240m。总库容30万m3,兴利库容18万m3,调洪库容30万m3。瓜地坝所处水功能区为鸣矣河安宁工业、农业用水区车木河坝址——入河螳螂川口左岸支流清水河上,工业企业开发利用符合水功能区要求。该水库自2006年5月1日至今由草铺街道麒麟村委会下麒麟村民小组承包给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其生产用水补给水源。安宁市水务局现场调查时,查阅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水质化验单,水质相对稳定,对“新坝水库”水质监测显示,水质无较大波动,其现场未发现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外排情况。

2. 检查发现的问题

安宁市环保局2018年7月5日对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内熔硫工段周边有异味,磷酸装置区域有异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周围进行巡查,发现公司厂界周围有时会存在异味情况。

3. 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要求企业开展技改工作并投入运行,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情况,改善厂区异味情况,同时继续加强日常生产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4. 现场复查情况

2018年7月7日,市环保局再次对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复查。现场复查时,该公司在生产,厂内生产装置在生产,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运行,50万吨/年硫磺制酸尾气脱硫排口在线监测设施在运行;现场调阅50万吨/年硫磺制酸尾气脱硫排口7月5日至7月7日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再次复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内磷酸装置区域有异味,熔硫工段周边有异味。再次对新坝水库、水库坝塘至公司厂区6000m3水池抽水管线、新坝水库及厂区6000m3水池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入外环境及新坝水库坝塘。

5. 整改结果

针对熔硫工段周边异味情况,该公司已计划投资339万元对30万吨/年熔硫装置和20万吨/年熔硫装置外溢气体进行改造,在现有两套熔硫装置上建设一套废气净化装置,收集处理两套熔硫装置快速熔硫槽、初硫槽、液硫储槽、精硫槽和助熔槽散发出的烟气。该技改项目已于2018年6月19日进行立项备案(安发改投资备案〔2018〕94号),目前正处于采购设备、编制环评阶段,预计2018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将采取对磷酸装置储槽加盖的方式,进一步改善磷酸装置区域异味情况,此项工作预计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完成技改项目的建设并投入运行,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情况,改善厂区异味情况。

(九)整改时限

长期整改: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及电话:唐宽,13708417891


附件:1.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办理情况表》 

    2. 《昆环督转〔2018〕129号整改工作方案》

          3. 安发改投资备案〔2018〕94号

          4. 技术咨询承揽合同

          5. 新坝水库承包合同

          6. 2018年7月5日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记录

          7. 2018年7月7日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现场复查记录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志伟    13700697232)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