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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30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X530000201807040009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14 20:09
编辑:安宁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安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安政办结〔2018〕32号                  签发人:张勤勋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30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X">530000201807040009号件交办件

办理情况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7月9日,安宁市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22批33件(来电27件,来信6件),已办结32件,正在办理1件。按照督察组办理时限要求,7月9日应办结第30批1件,现已办结1件(属实0件,基本属实0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0件),正在办理0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X">530000201807040009的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2008年开始,安宁市金方街道通仙村委会主任梅树清把老甸房小组40亩土地当自家的垃圾场,倒废土、硫酸渣、建筑垃圾、烂菜叶,堆积的废物发出恶臭,后来又将菜叶转至老甸房集体林地建盖别墅的院子内倾倒,由于倾倒位置位于通仙村委会下200米处安八公路旁,污水夹着臭气顺流而下,污水左面流向小西山后,右面由老甸房一直流向通仙桥村坝田地。随后又将菜叶子直接倒到通仙桥小组坝塘水源口。直到2018年6月23日才停止,并挖土填埋。梅树清对举报人进行疯狂报复。

(二)属实情况

情况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与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D">530000201806220016案件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未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1. 现场核实情况

结合职能职责,7月5日金方街道对通仙村委会老甸房村堰塞塘实地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安宁市金方街道通仙村委会主任梅树清把老甸房小组40亩土地当自家的垃圾场位于安宁市金方街道通仙桥村民委员会老甸房村石板箐,属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环保工艺落后,污染情况不可避免。1995年安宁撤县建市前,由于安宁无一座垃圾填埋场,全市垃圾均为沿城市外围道路随意倾倒,给城市及周边环境造成了较大污染。为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1995年安宁市政府与昆钢协调决定建一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经反复选址对比论证,选择了位于连然街道通仙桥村委会老甸房村民小组石板箐为填埋场址。该场址汇水面小,库容量大,距村庄800米以上,人口稀少,处于安宁西南方向,红层地质,适于建垃圾填埋场。1995年填埋场开工建设,鉴于当时条件及技术限制,该填埋场建设工艺简易,铺设了石块,镶了盲沟,设立了积污池,收集垃圾渗滤液以及调节池和导洪沟,建设了垃圾处理场管理房,铺设了入场道路,办理了征地协议,总投资107万元。

1996年建成投入使用,建成后由昆钢和安宁共同使用和管理,1997年至2008年因安宁、昆钢环卫工作人员不足、机械设备不足,为降低管理成本,昆钢安宁将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工作承包给通仙桥村委会梅树清本人管理,昆钢、安宁按6:4承担承包管理费用,昆钢承担6成,安宁承担4成,轮流管理填埋场工作,逢单年由昆钢管理,逢双年由安宁管理。在管理期间,老甸房垃圾填埋场做到了每日对垃圾进行推压、碾实分区填埋,药物灭蝇、蛆,有效降低了蝇密度,设专人管理,每月进行覆土填埋,用石灰对垃圾填埋场进行消毒处理,对调节池内的渗滤液运至填埋场进行回灌蒸发,基本做到渗滤液不外排。

该项目主要采取了以下工程措施:

2007年投入资金30多万元对渗滤液积污池坝体进行了防渗加固,并实行了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

2010年为落实国家关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工作要求,将该填埋场进行封停,安宁市生活垃圾统一运输至市垃圾处理中心集中统一焚烧处理。

2011年投入资金270余万元委托云南安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垃圾翻烧处理。

针对垃圾填埋对周边的老甸房村民小组和通仙桥村小组造成的污染,安宁市于2011年1月12日向通仙村委会支付污染补偿款43万元,同年4月因垃圾翻烧再次向通仙村委会支付污染补偿款20万元。

2016年邀请省、昆明市专家就封场处理问题进行多次实地踏勘,由于当时全国对老填埋场尚无明确指导意见,因此仅建议对当前污染进行控制,减少危害。

2018年5月14日,由安宁市城管局每年支付通仙村委会5万元渗滤液污染补偿费,时间至城管局完成渗滤液整治工程措施为止。

该塘位于金方街道通仙桥村委会老甸房村民小组,小地名为石板沟。通过走访调查,该片区域原为一条山箐沟,在上世纪90年代昆钢集团六高炉建设时,向当地村(居)委会租赁该区域为弃土场,在堆放弃土过程中,由于弃土量不足,形成了一个闭合水塘,后经过多年以来坝体位置弃土堆积的增加,逐渐形成了一个现状库容约5万m³,径流面积约2平方公里,坝体长约40余米,坝顶宽约20余米的堰塞塘(未经批准建设、未进行坝塘注册登记)。

在2009年至2013年全市遭受大旱的背景下,为解决下游200余亩的农田生产用水,充分利用该水塘水源(当时水质并无异常),2010年4月,通仙桥村委会通仙桥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决定,开挖该塘坝体埋设Ф300排水管130米,引水用于下游农田抗旱灌溉,同时兼顾该区域发生暴雨坝体安全受洪水威胁时的应急排洪管使用,该项目由金方街道纳入“五小水利”建设项目之一给予同意实施,工程具体由通仙桥村委会组织实施,投入资金19.847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街道办事处、受益村等共同筹措,项目完工后管理主体为受益村小组。2013年,该区域由村委会、村小组自主承包给三明鑫疆集团作为料场(含堰塞塘),用于堆放矿料等,2013年以来,随着坝体堆积物的增加,该堰塞塘所埋设的涵管已被掩埋堵塞,涵管丧失排水功能,堰塞塘里面的水已不能外排,形成封闭的水体。经过排查,该区域下游1公里范围内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源点,距离最近的通仙桥村小组水源点也有4公里远,2016年该村小组水源点水样通过安宁市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该水源点不存在被污染的情况。

2018年5月14日,在接到该处夜间乱倒菜叶的举报后,金方街道工作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了核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宁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安宁市环保局、公安局进行了现场勘查,当天市安宁市环保局到现场取水样。6月20日,又发生了偷倒菜叶的情况,街道办事处马玲主任,分管领导王斌及环保所工作人员到倒菜叶现场查看后,将情况上报安宁市环保局。6月22日安宁市李宝林副市长及市级相关部门到达现场查看,随后在金方街道召开会议,要求立即进行环境整改。6月23日上午11:00,金方街道办事处接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安检行建〔2018〕21号),金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安宁市环保局召集专题会议,对安宁市检察院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方案、制定措施、立行立改。目前,倒菜叶的事件,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通过通仙村委会综治专干关金伟、片警李志龙排查,走访未发现梅树清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行为,未接到群众举报梅树清对他(她)人报复案件。金方街道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和郎家庄派出所至今未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信息,梅树清报复他(她)人的案件。

2. 检查发现的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该填埋场,堆体稳定,并有植被覆盖,底部存在少量渗滤液外溢的情况。堰塞塘在汛期存在防汛安全隐患。

3. 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计划采取工程措施进一步改善渗滤液收集问题,由安宁市城管局每年支付通仙村委会5万元渗滤液污染补偿费,时间至城管局完成渗滤液整治工程措施为止。由金方街道水利办公室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编制了该堰塞塘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纳入街道汛期防汛安全重点管控对象,督促属地村组严格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监测预报、调度计划、应急预案“三项措施”等各项防汛措施,街道加强日常巡查和督促,确保堰塞塘度汛安全。

4. 现场复查情况

7月7日由金方街道办事处、安宁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防汛相关责任、措施已落实。

5. 整改结果

关于偷倒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整治,通仙村委会已组织人员对水上漂浮物进行打捞和垃圾清理,完成打捞后由滇池治理专用车运送至小海口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共计清运出垃圾54.81吨。对清理出来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播撒草籽,栽种格桑花,种植桑树400余棵。对进入该区域路口挖断和设置路障设施,禁止车辆进入该区域。在进入垃圾填埋场的3个路口周边设置警示牌,并公开举报电话。

关于安宁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整治。根据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转办的举报材料,已由安宁市城管局为主责单位牵头办理。安宁市城管局已在垃圾填埋场下方开挖深坑,并对深坑进行硬化,收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七)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宁市人民政府将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问题线索移交安宁市纪委、市监委调查核实追责处理。经2018年7月1日安宁市纪委六届第39次常委会(市监察委第12次委员会)会议讨论,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问责”之规定,决定给予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民委员会主任梅树清党内严重警告;给予金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龙磊、程勇、安宁市人大常委会金方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茹、金方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周悍祥通报问责;同时,向金方街道办事处发出监察建议,分别给予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民委员会老店房村民小组组长梅瑞、金方街道办事处通仙村民委员会通仙村民小组代理组长何绍芬作出书面检查的决定。

(八)下步工作打算

由于该填埋场原渗滤液收集池建设简易,且近年来雨水量增大,为避免渗滤液满溢,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治理工作:

1. 应急工程治理。开展立行立改,扩大填埋场渗滤液收集范围,包括新增截污沟、改扩建6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所产生的渗滤液通过新购置的2辆槽车单独抽取,统一无害化处理。目前,应急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邀请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上报市政府研究,该应急治理工程计划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确保该填埋场渗滤液不扩散、不满溢。

2. 做好规范化封场处理准备工作。结合老甸房垃圾填埋场实际,根据垃圾堆放点位置、堆体规模、有机物比重、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透等情况,加强与环保部门对接,评估污染程度、风险等级,并就是否进行规范化封场处理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3. 金方街道城管执法队、通仙村委会一同进行轮流值守, 24小时值班值守,坚决杜绝新增倾倒菜叶等垃圾的情况发生。街道各村委会及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群防群治,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九)整改时限

长期整改: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安宁市城管局、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及电话:张才兴  68683866

              马  玲 ">13888828036


附件:1. DX">530000201807040009号件进度表

2. X">530000201807040009整改方案

3. 垃圾填埋场应急工程治理设计图纸

4. 老甸房垃圾填埋场前期工程建设材料

5. 老甸房垃圾填埋场补充协议及委托

6. 应急治理工程专家论证会及会议纪要

7. 现场图片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志伟    ">13700697232)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