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
“回头看”D">530000201806060019号
转办件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回头看”D">530000201806060019号(昆环督转〔2018〕004号)交办件,完成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事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反映的问题
“早上晨跑发现,安宁草铺区域的各种大烟囱很吓人,早上7:00至8:00烟气量特别大且颜色不一,早上8:30以后就好了。”该举报件基本属实,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件及2018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均不重复,未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二、检查基本情况
(一)现场调查情况
针对举报情况,安宁市环保局2018年6月7日现场检查并调取了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在线设监测数据,情况如下:
1.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该公司催化裂化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动力站锅炉烟气在生产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调取查阅了催化裂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动力站锅炉5月1日至6月7日在线监测小时数据,除因在线设备发生故障或在线运维单位对仪器进行校准时造成在线数据异常外,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6月1日至6月7日日监测数据显示,每日清晨7点至8点时段废气排放口烟气流量与其他时段烟气流量未出现较大波动。
2.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磷肥系统在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在运行,合成氨系统在调试;黄磷系统于2017年3月4日停产至今。现场查阅了30万吨脱硫系统、80万吨一期脱硫系统、80万吨二期脱硫系统、合成氨脱硫锅炉6月1日至6月7日在线监测日报表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每日清晨7:00至8:00时段烟气流量与其他时段烟气流量未出现较大波动。
3.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
该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至6月11日停产检修。现场查阅了该公司烧结装置脱硫塔烟气排放口4月20日至5月20日在线监测小时值数据,5月4日、5月17日、5月19日除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或在线运维人员对设备进行测试造成监测数据异常外,异常情况均已报备。
(二)监督性监测情况
查阅安宁市环境监测站2017年、2018年分别开展监督性监测报告4份监测报告,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情况。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正委托开展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其他企业2017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性监测22次,监测结果为已监测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未出现超标情况。
(三)工业园区(草铺区域)日常监管情况
一直以来,安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草铺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将安宁工业园区草铺区域作为监管重点,安宁市环保局于2015年下半年专门成立了安宁市环境监察大队草铺中队,在草铺街道办设置办公室,为便于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2017年9月安宁市环保局办公地点整体搬迁至草铺街道,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强对草铺片区的日常环境监管。2018年以来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察155次,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察5次,对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开展现场监察5次,对其他工业企业开展现场监察23次,积极督促各工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职责,对厂区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环境安全。
(四)现场复查情况
6月10日市环保局再次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三家企业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烧结生产线全线停运;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电锅炉脱硫塔出口6月8日18时烟尘小时折算浓度超标,原因为运维单位对系统氧分析仪进行校准,氧含量为20-21%,导致烟尘折算浓度超标,其余三套硫酸装置烟气无超标现象;中石油云南石化公司180m锅炉烟道排口、催化裂化烟气排口、硫磺回收装置烟气排口无数据超标现象。
三、实际存在的问题
经市环保局2018年6月7日现场调查、6月10日现场复查及日常环境监管,发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均因采用湿法脱硫及水洗涤湿法处理工艺,排放的烟气排放量较大、含湿量较高,在气温较低时会出现明显的“拖尾”现象。
四、整改目标
针对检查时发现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排放废气在气温较低时会出现明显的“拖尾”现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职责,开展技改工作,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烟气“拖尾”现象。
五、整改措施
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已投入9000万元新建一套7.1万吨硫化氢焚烧处理装置,回收合成氨系统异常情况和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气体,并于2016年12月建成投用至今;已投入420万元于2017年1月对锅炉氨法脱硫系统进行技改,新建一套烟气加热装置改善锅炉烟气“拖尾”现象,至2017年6月改造完成后投运至今;已投入300万元于2016年12月对磷肥系统的熔硫工段产生的异味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洗涤系统处理,改善异味现象,至2017年7月改造完成后投运至今;2017年已投入178万元在厂区物料堆场建设挡风抑尘墙、喷淋降尘系统等,进一步控制厂区物料堆场扬尘;2018年继续投入1500万元推进废气、废水、异味、扬尘、固废环境治理工作。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针对厂内烧结装置脱硫塔废气排放口烟气“拖尾”,已计划投入9480.51万元开展30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技改项目,已于2017年4月进行立项备案(安工信技改备案〔2017〕15号),于2018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安环保复〔2018〕35号),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
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完成时限
为有效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事项落实到位、按期完成,明确工作职责如下: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督促整改责任人:唐宽
主体责任单位: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新区分公司
主体责任人:贺压柱
整改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七、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事项。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收集、整理、汇总相关台帐资料(如整改前后图片、文字材料等),上报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安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