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反馈(投诉)问题 | 昆明市仍存在边保护、边违规开发的现象。 |
整改目标 | 在安宁市范围内杜绝边保护、边违规开发的现象。 |
整改措施 | 一是严格落实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各项规划要求,加强规划控制。 二是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从项目立项、审批、建设、投入使用全过程严管。 三是加强执法,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一)加强规划控制。安宁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依据《安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安宁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安宁市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2016-2030)》、《安宁市车木河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昆明市“十三五”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规划》、《昆明市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规划》(2011-2020)《云南省安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0)》《云南省安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各项审批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云南省安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等规划编制工作。 (二)严守“三线一单”。一是环境质量底线:根据《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云环发〔2014〕34号)、《安宁市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2016-2030)》和《安宁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年6月)中确定的区域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以此为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2-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量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目污染防治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二是资源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保障重要水体水功能区达标率;严格执行区域基本农田利用上线,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控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区域建设用地规模,严守耕地红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减少企业生产原煤、重油使用。三是生态保护红线:安宁市生态红线于2018年11月通过国家审批,划定面积231.43km2,占安宁市国土面积的17.78%。在项目审批工程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要求建设项目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四是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安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淘汰落后工作的通知》(安节减办发〔2018〕1号)等文件的要求。严格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原则、符合园区规划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环境友好原则、符合协调发展原则。 (三)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控项目投资立项备案、水保审批、环评审批、规划审查等工作。一是2017年至2020年6月,共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76件,水保审批182件,林业审批169件。未审批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及低效益的项目,所审批项目均做到依法依规划审批,各项目污染防治控制措施均达到环保要求。 (四)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7年立案处罚66起,共处罚款3719038.8元;2018年立案处罚52起,共处罚款2336629.4元;2019年立案处罚82起,共处罚款2517100元;2020年1-6月立案处罚17起,共处罚款852338.5元。 |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联系人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陶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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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 |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石猛,18812360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