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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D2YN202104070054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1-04-12 14:37
编辑:安宁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来源:安宁市人民政府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安宁市人民政府          2021411

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070054。投诉人反映:从昆明市安宁市安丰营到易门县的省道沿线,空气污染严重,味道呛人且无法睁眼,早晨和阴天味道尤其明显;该路段周边企业众多,排污无节制。

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办理情况

49日,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牵头,组织禄脿街道办事处进行了现场核实。经现场核实:

投诉人反映的“该路段周边企业众多”情况属实。安宁市安丰营到易门县省道为安易公路,从安丰营起至禄脿秧田冲进入易门县辖区,在安宁市辖区内长度共8km。安宁市辖区内安易公路沿线主要企业有:云南淳和油墨有限公司、安宁誉诚佳经贸有限公司、云南新捷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安宁市亿丰炉料有限公司、云南勤德包装有限公司、云南泰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云南轶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昆明豁达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固省工贸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投诉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味道呛人且无法睁眼,早晨和阴天味道尤其明显”情况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安易公路沿线无异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于2021年4月10凌晨起,在安易公路沿线选取监测点,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车,对安丰营片区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安环监〔2021〕HZL030号)。监测结果如下2021年4月10日1-7时该区域二氧化硫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13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均值为1.3毫克/立方米,臭氧均值为47微克/立方米,各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硫化氢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

投诉人反映的“排污无节制”情况不属实。经查,安易公路沿线企业云南淳和油墨有限公司、安宁誉诚佳经贸有限公司、云南新捷森人造板有限公司、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安宁市亿丰炉料有限公司、云南勤德包装有限公司、云南泰丰林化工有限公司、云南轶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昆明豁达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固省工贸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中简化管理6家,登记管理4家。10家企业均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经查阅10家企业近期自行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办理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

主要工作成效

经核实办理,未发现安宁辖区内安易公路沿线存在空气污染严重、异味明显的情况。下一步,安宁市将持续加强对该区域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说明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地址或邮箱)。联系人员及电话:陆大尧15925139996